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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33381 | 成文日期:2023-04-19 |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4-19 |
发文字号:平政发〔2023〕29号 | 主题词: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平顺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顺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9日
平顺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晋发〔2021〕14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夯实“三大基础”,推进“四大发展”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撬动作用,为全县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集中优势资源,聚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重点工作。不断完善“决策民主严谨、投向科学合理、监管规范严格、运行高效有效”的涉农资金管理机制,有力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基本原则
(一)源头整合,集中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规划进行,将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
(二)精准发力,突出实效。将支持产业发展摆在优先位置,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三)统筹协调,权责匹配。建立健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统筹整合职责,夯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强有力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
(四)部门合力,齐抓共管。完善优化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及绩效考核机制,高标准、高配置、高效率管理使用好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
四、整合资金投向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主要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资金需求,以县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为引领,以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涉农整合资金的集聚优势和整合效应,2023年全县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9087.6692万元。重点投入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他类项目三大方面。
(一)产业发展类项目
根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56号)文件精神,要将整合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把推动产业发展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主导方向,积极推进产业发展进程。统筹投入产业发展资金12677.65万元。其中:农业产业发展项目331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368.9万元,中药材及药茶产业发展项目400万元,生态产业项目928.35万元,旅游公路生态修复项目1865万元,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855.85万元,特色产业帮扶基地项目1110万元,电商产业发展项目1000万元,全域旅游产业项目250万元,金融产业贷款贴息项目1626.349万元,风险补偿金300万元,农机化经营主体和农机新技术示范推广、试验开发项目90万元,帮扶车间稳岗就业补助100万元,移民小区产业扶持项目107.7258万元,其他产业发展项目2344.4753万元。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要补短板、保攻坚,要向短板、弱项倾斜、改善巩固人居环境建设。统筹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5638.0192万元。其中:农村饮水安全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1313.4万元,农村道路建设项目3320万元,危房改造项目31.6192万元,村容村貌整治项目80万元,以工代赈项目337万元、一事一议小型基础设施建设556万元
(三)其他类项目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贫困农民的自身发展能力,其他方面投入资金772万元。其中: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管理费100万元,雨露计划450万元,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培训200万元,高素质农民培育22万元。
六、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项目主体责任。
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涉农整合工作的统一领导。县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资金保障、工作指导和监管考核。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全面落实一把手的主体责任,积极协调资金和项目安排,全力以赴配合做好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各项工作,共同推进全县统筹整合工作。
(二)明确职责任务,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要充分发挥对行业资源、资金和政策准确把握的优势,超前谋划项目,加强项目论证,加大项目储备,根据轻重缓急确定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年度计划的建设任务在接到各级补助资金后一年内完成,不得出现资金滞留。县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调度,确保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县纪委、审计等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贪占挪用、违规使用整合资金等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坚持上下联动,加强沟通协调工作。
要认真履行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的主体责任,发挥好“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管控作用,涉农整合工作要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建立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涉农整合资金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四)加强考核评估,积极开展绩效评价。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谁支出,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科学规范、合理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审核。要切实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并纳入县直和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一把手实绩考核,评价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部门和乡镇给予奖励和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