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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7639 成文日期2021-01-27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01-27
发文字号平政发〔2021〕5号 主题词

平顺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全县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牢固树立和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全面压实防火责任,重点加强火源管控、消防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源头治理、科学防火,把握生态系统内在规律,整体提升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

二、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针,大力宣传,严控野外火源,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维护生态安全。

具体防控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乡(镇)充分利用宣传车、广播等传统手段和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各驻村扶贫工作队、第一书记要结合日常工作实际,配合支村两委在入户走访时进行防灭火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对全县中小学生进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以中小学生带动家庭参与防灭火工作;宣传部门通过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对广大群众进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对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件的查处进行曝光,切实提高全县人民群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参与度和认知度,营造全民关注、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根据《意见》安排,每年3月份为我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3月份最后一周为宣传周。

(二)严格火源管控防火期内全面实行封山禁火,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决定》严格执行野外用火不准”规定。火源管理要做到到位”:设置卡口要到位,在乡(镇)界、村界、主要通道出入口、入山口、村口设立防火检查站严格检查过往车辆、人员火种携带情况坚决杜绝火种入山;巡查巡护要到位,各乡(镇)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划分巡查网格并详细的标注在防火一张图上,明确巡护看守责任,村干部、专职护林员严格落实网格化巡查和定点看守“两项制度”,坚决做到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违规处罚到位,对没有经过林业部门审批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各乡(镇)要协同公安机关按照“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的方针进行严厉打击,对因违规用火引发火灾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处以行政拘留或经济处罚,通过严厉手段对违规用火行为形成高压态势。秸秆清理要到位切实抓好《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彻底清理农田秸秆,有效清除农林交错区的火险隐患教育引导到位,加强对群众进行引导,提倡绿色祭祀、文明祭祀,逐步根除祭祀殡葬、上坟烧纸陋习

(三)加强隐患排查各乡(镇)、有关单位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行动,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限期进行整改。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农业部门要协调各地及时清理对森林草原资源造成威胁的农田剩余物;发改部门负责林区光伏发电设备、穿越森林、草原、林地及其边缘的输电线路、油气输送管道的安全监督管理,并督促指导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林业部门要严查林区和林缘地带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除各乡(镇)企业要对各自区域内的火险隐患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供电公司顺能矿山供电、水电公司、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要对在林区架设的线路进行线路排查修,切实消除因电线打火产生的火险隐患要建立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

(四)实行群防联护乡(镇)要因地制宜,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统筹调动社会各种力量资源,建立群防群治的森林草原防火机制。在防火期内,县森林消防专业队按照“有火打火、无火巡查的要求杏城镇、龙溪镇、虹梯关乡、东寺头乡、阳高乡5个重点林区乡(镇)进行靠前驻防,以应急备勤为主要工作任务开展带装巡逻、流动执勤同时对所驻乡(镇)的半专业队伍进行火技能指导培训各乡(镇)要积极主动与靠前驻防中队进行对接,自觉接受靠前驻防中队的监督指导,使靠前驻防工作与乡(镇)日常防火工作形成紧密联系。一旦发现区域内发生森林火情,要严格按照《平顺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应急响应机制,由靠前驻防队伍进行先期处置乡(镇)半专业队伍进行配合,确保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相邻乡(镇)、村之间要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乡(镇)与乡(镇)、村与村之间要紧密协作、积极配合,明确相互间的责任、义务职责,在信息互通、力量互补、资源共享、应急处置等方面开展多层次合作,实行有火共扑、无火共防机制,共同加强毗邻区域野外火源管控和隐患管控力度。

(五)加强应急值守。防火期内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交接班要无缝对接,不得出现值班空档;一旦接到火情警报,值班人员要迅速向带班领导报告,并按归口上报制度向县森防指报告;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脱岗漏岗,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

加强队伍建设

(一)加强防火机构建设乡(镇)要明确负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人员,形成上下对应的防火工作组织体系;林区作业单位或在林区有生产经营业务的企业要建立相应的防火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并组织建立相应的扑火应急队伍

(二)加强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实行统一食宿、常年备勤、靠前驻防、半军事化管理。在防灭火期内,除5个靠前驻防中队外,其余各中队在消防队驻地备勤待命,按照消防队管理办法制定训练计划开展训练和学习。各乡(镇)、国有林场、旅游景区要组建一支30人以上的森林草原火灾半专业扑救队伍,各行政村组建10-15人以上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队伍,依托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的11支半专业灭火队伍要确保人员稳定、装备正常各企业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组建一支灭火应急队伍,购置必需的防火装备,关键时刻确保队伍能拉得出,用得上,打的赢。同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思想,把灭火安全放在扑救工作的首位,县森林消防专业队安排精干人员对各半专业扑火队伍进行扑火技能培训。

加强护林员队伍管理各乡(镇)国营林场要严格执行护林员村级选聘、乡(镇)审批制度,按照标准配备护林员,并建立完善相应的奖惩制度和退出机制加强对护林员各类管护知识的培训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本乡(镇)林地分布情况,按照“重点林区、重点设防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护林员的责任区,明确通道、村庄、偏远山庄,尤其是耕地、荒坡、林地相结合部位以及乡(镇)与乡(镇)、村与村交界处的看守责任,确保责任区不重叠,无空档。

加强瞭望监测人员管理。国营林场要与林区属地(镇)、村通力协作挑选身体健康,视力良好,年龄在60岁以下的人员驻守瞭望哨执行瞭望预警任务,瞭望人员负责瞭望所在地视线范围内森林资源的日常瞭望、火情监测及报告工作要详细了解和掌握观测范围内的地理情况,熟悉林区山坡、沟洼、山梁、道路的名称和界限,发现火警火情第一时间报告,报告地点要准确详细。各瞭望哨要24小时有人在岗值守,保证通讯畅通,认真做好瞭望信息登记,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建立森林草原火灾应急管理专家库,将各乡(镇)、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在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处置、扑救上有丰富实战经验和理论知识的人员纳入专家库(或从市级专家库中聘请),为防灭火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建立专职指挥制,从防灭火专家库中选拔2名专家担任固定的专职指挥,在火灾扑救中协助总指挥研判火场火情,组织调动队伍,提出火灾扑救方案,供总指挥决策。

、加强物防建设

(一)加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坚持“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原则,逐步形成工程隔离、自然隔离和生物隔离互为补充的林火阻隔系统。一是优化林分结构。造林绿化要按照“乔灌草结合、阔叶林针叶林混交"要求,对现有林分进行逐步调整,提高阔叶树比例,推动林分结构由“一针独揽”向“混交提质"转变,大力培育利于防火、稳定健康的林草生态体系。二是加强林区道路建设。按照“造林先造隔离带、绿化留足防火道"的要求,在新造林地中,统筹推进绿化与防火隔离带、防火通道建设;在已有林地中,根据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及护林防火需要,有计划地进行应急防火通道建设。各乡(镇)、交通部门要将林区中涉及社会公共服务属性的道路列入交通发展规划,采用交通行业公路标准建设。

(二)加强预警监测体系建设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安排,加快构建“天空地"监测预警体系,尽快完善森林草原气象监测站网建设,积极与成功通航公司对接,开展无人机巡护等航空护林,增强火情预警的时效性和精准度进一步提高火情监测水平和扑救能力。完善北耽车直升机起降坪配套设施确保起降坪正常使用。县林业局、乡(镇)瞭望塔建设,与地面巡查巡护相互配合,实现重点林区预警监测全方位、无死角。同时,要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包括林业、应急、气象等单位森林草原火险会商机制,及时研判火险发展态势,发布火险预警。

(三)加强基础保障建设林业部门要积极向国家、省、市争取森林草原防火基础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防火预警防控系统建设,改善消防队伍营房设施、训练场地及附属设施建设,满足消防队伍正常的工作生活需要。加强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及通信器材等物资装备,配备必要的消防、运兵和指挥车辆,并不断补充更新,为林草火灾预防和扑救提供充足的物资保障。林区内实施各类工程建设必须征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意见,确保各项防火设施与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逐步形成完善的防火基础保障体系。

(四)积极推广信息技术运用乡(镇)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积极推广应用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手段,开展“互联网+工作模式,引进“防火码登记实行防火“一张图管理。研究探索以5G为支撑的森林草原防火智能化监测预警的方法手段,为健全完善全县智能化监测预警体系积累经验。

、健全体制机制

(一)全面压实责任乡(镇)、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进一步落细落实各层面森林防火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尤其是抓好基层党组织责任的末端落实,进村入户到人头,形成齐抓共管的防火工作合力

)加强督导检查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按照国家林草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防范化解风险,限期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予以事前追责。对因措施不力、失职渎职引发火灾和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林草防火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森林草原防火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开展、野外火源管控等纳入考核体系。建立约谈问责机制,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不重视、安排部署不及时、火灾频发或引发不良影响的,按规定约谈乡(镇)及有关单位,以严格的考核问责进一步加强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平顺县人民政府

2021127



(此件公开发布)

图文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