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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9736 | 成文日期:2025-11-25 |
| 发文机关:平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5-11-25 |
| 发文字号:平市监发〔2025〕315号 | 主题词: |
平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饮料、速冻食品、水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糖、乳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冷冻饮品、酒类、糕点、蜂产品、方便食品、豆制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22个大类食品20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198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抽检情况见附表。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及时督导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平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