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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1-11510 | 成文日期:2021-04-09 |
|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1-12-09 |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建立有效的网络信息更新机制,及时公布平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接受公众监督,根据我县信息中心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一、公开原则
1.依法全面公开。信息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进行,除属于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涉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事项及无公开价值的外,全面对社会公众公开。
2.及时准确、公开透明。依法及时发布人社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全面,发挥网上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3.注重实效。信息公开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做到准确、及时。
二、公开内容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社会和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保障、促进就业、劳动关系等工作有关内容、平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动态等内容中不涉及国家机密和单位秘密的信息,严格执行“一发三审”制度要求,经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核、签字盖章后对外公开;
4.平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总结,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5.职责范围内其它应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
三、公开方式
平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的信息,根据内容和特点,采用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予以公开:
1.平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
3.其它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平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