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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12864 成文日期2026-06-07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6-06-07
发文字号平政函〔2026〕20号 主题词
有效性现行有效 失效日期

平顺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顺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
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平顺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顺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顺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叫响“红色太行·纪兰故乡”时代品牌,锚定“三区三地”建设,以平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依据,按照产业布局、结构和时序,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夯实“三大基础”、推进“四大发展”提供坚强的土地要素精准保障,奋力谱写平顺高质量发展崭新篇章。

三、计划指标

2026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7.768413公顷。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5.846124公顷,住宅用地18.76895公顷,工矿仓储用地6.804581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84530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9.503457公顷。

四、政策导向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按照《平顺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标准。

(三)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

(四)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自然资源局、发改、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加强供后监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做好供后监管工作,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预防土地闲置浪费。按照“增存挂钩”要求,进一步加大消化历年批而未用土地,采取“一地一策”逐宗消化,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附件:1.平顺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xlsx

     2.平顺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xlsx

3.平顺县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