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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6755 | 成文日期:2026-03-08 |
|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6-03-08 |
| 发文字号:平政发〔2026〕7号 | 主题词: |
各乡镇(街、中心),县(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长治市平顺县—潞州区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 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相关要求,为进一步理顺体制关系,决定成立长治市平顺县—潞州区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专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全县(区)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合力推动全县(区)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落实落地。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兆祥 县委副书记、县长
魏振东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牛 佳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郭维军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 员:段如丽 县文旅示范区副主任、文旅局局长
李忠贤 县政府办主任
王旭强 区政府办主任
杨 光 县财政局局长
原 勇 区财政局局长
暴宏云 县工信局局长
王彦辰 区工信局局长
张 清 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长
段保明 区发改局局长
任小宁 区能源局局长
李志强 县住建局局长
李 诚 区住建局局长
张小鹏 县卫体局局长
田 力 区卫体局局长
冯银生 区交通局局长
刘春旺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慧军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志勇 县应急局局长
潘杰区 应急局局长
李姗姗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申 强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路国胜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焦 琪 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酒 蕤 区文旅局局长
常文鹏 县公务接待保障中心主任
许慧军 区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何晓彦 县商务中心主任
冯双田 区商务中心主任
马国斌 县交通局副局长
程 垚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王 伟 区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窦崇仁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李青华 潞州区供电公司经理
连垚杰 潞州区城区供电中心主任
各乡镇(街、中心)乡镇长(主任)
三、成员单位职责
县工信局、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区能源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配合市能源局编制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县(区)发改局负责贯彻执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充换电站运营服务费标准和配套电价政策。
县(区)工信局负责落实市工信局制定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与充换电设施建设的统筹衔接相关政策。
县(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贯彻执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制定的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土地政策。
县(区)住建局负责充电设施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的监督管理,指导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
平顺县(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充电设施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消防应急处置工作。
县(区)交通局负责配合市交通局做好国省干道、旅游公路和“四好农村路”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和投资建设有关工作。
各乡镇(街、中心)负责统筹推进所辖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主体责任,落实管理责任,并指导和监督村(社区)加强充(换)设施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平顺县(潞州区)供电公司、潞州区城区供电中心负责做好电网配套建设和报装服务工作。
其他各相关单位按各自职责落实好本部门本领域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和管控领域制定推进机制,落实工作举措,并主动加强工作对接,合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乡镇(街、中心)参照县(区)级工作专班模式,尽快理顺体制关系,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统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三)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因职务变动需调整时,经组长同意后,行文告知成员单位。
平顺县人民政府 潞州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