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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32244 成文日期2025-12-10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12-10
发文字号平政发〔2025〕13号 主题词

平顺县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5〕8号)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县境内的农村住户(含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这五大类相关行业。

二、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民生活,以及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环境等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实施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平顺县人民政府成立平顺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全农业普查的组织实施。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平顺调查队负责普查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平顺调查队会同委宣传部、县精神文明创建服务和网络安全中心组织协调;涉及乡村振兴、农业生产、畜牧业及林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事项,由农业农村局、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林业局三个部门共同负责和协调;涉及农业类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方面的事项,由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和协调;涉及耕地信息等方面的事项,由自然资源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水利基础设施信息等方面的事项,由水利局负责和协调。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审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共同做好农业普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设立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村民委员会(涉农居民委员会)要设立村级农业普查机构,在2026年3月底前组建完成

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调用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并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或补贴,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要精心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员组成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以下简称“两员”)。要加强“两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其熟练掌握普查方案和调查技巧,能够独立开展工作。普查期间,要保证“两员”队伍的稳定。

四、普查经费保障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财政部门要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科学编制、按时拨付、确保到位。普查人员劳动报酬,由省、市、县三级以3:4:3比例共同负担。财政部门和普查机构要密切配合,加强对普查经费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努力提高普查经费的使用效益,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节省开支。

、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乡(镇)、村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策划和组织工作。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以及乡村公开栏、宣传车、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坚持依法普查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工作中搜集的单个普查对象资料,应予保密,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和个人泄露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奖惩的依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将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三)确保数据质量。统计部门要加强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采用有效措施和手段,确保普查数据安全。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部门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四)创新方式方法乡(镇)、各部门要提升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应用,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人工智能、实地调查等技术,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促进普查手段数字赋能。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普查工作质效,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

)强化成果应用普查工作结束后,普查机构要及时做好普查数据的汇总、整理、分析和发布工作,加强对普查资料的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要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心的问题,加强对农业农村重大问题的分析研究,形成一批有价值、有深度的分析报告,为委、政府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提供信息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咨询,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查资料的社会效益。

附件:平顺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平顺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1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平顺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牛  佳    常委、常务副

副  组  长:陈  冲    政府办副主任

              牛晓军    统计局局长

              韩泽学    国家统计局平顺调查队队长

              刘春旺    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清    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杨  光     财政局局长

              刘彦宏    县林业局局长

              杨爱松    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主任

成      张孟君    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林杰    县精神文明创建服务和网络安全中心副主任

              申平广    民政局局长

              李立功    司法局局长

              贾  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

              申涌泉     自然资源局局长

              翟双全     水利局局长

              王鹏丽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常文鹏    县公务接待保障中心主任

              尚小方    上党中药材专业镇发展中心主任

              徐二龙     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安   波    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晨浩      统计调查中心主任

             张        国家统计局平顺调查队纪检员

             刘河燕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统计局局长牛晓军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图文解读:《平顺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