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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7133 | 成文日期:2025-03-10 |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5-03-10 |
发文字号:平政发〔2025〕5号 | 主题词: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平顺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顺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顺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体会议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体会议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按照产业布局、结构和时序,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夯实“三大基础”、推进“四大发展”提供坚强的土地要素精准保障,奋力谱写平顺高质量发展崭新篇章。
三、计划指标
2025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7.475667公顷。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4.680106公顷,住宅用地17.69344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6.2143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14517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8.8305公顷,特殊用地1.9121公顷。
四、政策导向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按照《平顺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标准。
(三)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
(四)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自然资源局、发改、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加强供后监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做好供后监管工作,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预防土地闲置浪费。按照“增存挂钩”要求,进一步加大消化历年批而未用土地,采取“一地一策”逐宗消化,提高土地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