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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0483 成文日期2024-11-30
发文机关平政函〔2024〕38号 发布日期2024-11-30
发文字号 主题词

平顺县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平顺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
(平政发〔2023〕54号)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乡镇人民政府,平顺生态文旅示范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范我招商引资行为,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经政府研究,现对《平顺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政发〔202354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平顺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