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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7596 | 成文日期:2024-05-28 |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05-28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发展,提高产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根据《平顺县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对专业镇基本情况进行初步摸排,现就上报县级专业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乡(镇)、县直单位,可申报县级专业镇:
(一)具有明显的产业特色,主导产业产值占乡(镇)、县直单位总产值比重较高;
(二)产业基础扎实,产业链条完整,具备较好的产业集聚效应;
(三)具有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产品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单位对产业发展高度重视,制定有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二、申报材料
《县级专业镇申报书》,内容应包括:
(一)乡(镇)、县直单位基本情况、产业发展现状、主导产业分析、品牌建设情况、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等;
(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单位文件、统计数据、企业资质证明、产品检测报告、获奖证书等;
(三)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单位组织填写《县级专业镇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二)将申报材料于11月15日之前报送至县工信局商务股进行初步审核。县工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
(三)初审通过后,报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复审。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材料质量;
(二)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帮助完善申报材料,提高申报成功率;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完成申报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流程。
平顺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