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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7596 成文日期2024-05-28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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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县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县级专业镇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发展,提高产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根据《平顺县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对专业镇基本情况进行初步摸排,现就上报县级专业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乡)、县直单位,可申报县级专业镇:

(一)具有明显的产业特色,主导产业产值占乡)、县直单位总产值比重较高;

(二)产业基础扎实,产业链条完整,具备较好的产业集聚效应;

(三)具有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产品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各)人民政府、县直单位对产业发展高度重视,制定有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二、申报材料

《县级专业镇申报书》,内容应包括

(一))、县直单位基本情况、产业发展现状、主导产业分析、品牌建设情况、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等;

(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人民政府、县直单位文件、统计数据、企业资质证明、产品检测报告、获奖证书等;

(三)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各人民政府、县直单位组织填写《县级专业镇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二)将申报材料11月15日之前报送至县工信局商务股进行初步审核工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

(三)初审通过后,报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复审。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人民政府、县直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材料质量;

(二)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帮助完善申报材料,提高申报成功率;

(三)各乡)人民政府、县直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完成申报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流程。

平顺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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