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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73340 | 成文日期:2022-10-28 |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11-01 |
发文字号:平政发〔2022〕72号 | 主题词: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平顺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中调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顺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顺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中调整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12号)、《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晋发〔2021〕14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到位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项目资金规模情况
2022年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2228.72万元,涉及项目78个。主要分为产业发展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他类项目三大部分。
(一)产业发展项目
统筹产业发展资金17726.2263万元,涉及项目 58个。其中:农业产业发展项目5221.0409万元,乡村振兴类项目4152.497912万元,生态产业项目1945.81万元,金融产业贷款贴息项目1607.590088万元,特色产业奖补类项目1119.9874万元,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130万元,电商产业发展项目450万元,基层农技推广项目90.3万元,其他产业发展项目3009万元。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统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3927.8647万元,涉及项目16个。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727.6547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814.4万元,农村道路建设项目7469万元,危房改造项目355.81万元,农村环境治理项目553万元,以工代赈项目298万元,厕所改造项目210万元,其他小型基础设施配套项目500万元。
(三)其他类项目
统筹其他方面投入资金574.629万元,涉及项目 4个。其中:项目管理费99.629万元,雨露计划资助金450万元,市驻县工作队经费5万元,乡村振兴考察调研20万元。
二、工作措施
(一)精准使用,提高项目资金效益。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方案走、方案跟着乡村振兴目标走、目标跟着乡村振兴对象走的原则,在资金的安排使用上,要对照项目库瞄准短板、优中选优;在项目落实上,成熟一个开工一个;在资金支付上,要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乡镇报账制,确保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工作扎实推进,规范有效。
(二)强化监管,加大项目资金公开力度。要健全监督检查管理机制,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力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的工作方式,紧盯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年度计划、决策程序、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的全程监督。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大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力度,将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的建设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或乡(镇)村张贴公示等形式进行公开,全面接受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确保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持续安全有效地发挥效益。
(三)强化效益,积极开展绩效监管。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整合情况进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并按年度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绩效情况进行评价,为下年度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提供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