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长治市平顺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1236931-5/2014-16764 | 成文日期:2014-03-13 |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4-03-13 |
发文字号:平政发〔2014〕13号 | 主题词:方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2014年省委、省政府承诺为全省人民办的“五件实事”之一,更是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的实施方案》(长政发〔2014〕11号)要求,为尽快解决当前我县农村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一地两区’、打造‘三宜’美丽平顺”的总体要求,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把整治农村环境作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抓手,按照政府主导、县乡协作、群众参与、全面推进、集中整治的工作思路,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打一场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攻坚战,彻底解决当前农村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4月上旬以前,全县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发生明显改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提升,为建设“三宜”美丽平顺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整治范围
此次集中整治范围涵盖全县12个乡镇的所有行政村,主要包括:村庄街巷、房前屋后、公共场所、田间地头、公路、河渠沿线、畜禽养殖场、机关、学校和企业等单位区域的环境卫生。
三、整治内容
针对当前农村环境出现的垃圾乱倒、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畜禽粪便和废水污染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具体包括以下五方面内容:
1、及时清除垃圾。全面清理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田间地头的各类积存垃圾,彻底消除垃圾围村、围企现象。
2、集中处置垃圾。全面完善提升农村长效保洁机制,大力推广“户收集、村集中、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合理处置。
3、清理“四堆”和残垣断壁。对农村柴堆、煤堆、粪堆、料堆进行集中清理,柴堆、煤堆要进院,粪堆要全部清理到田间地头,料堆要堆放整齐,并采取围挡等措施。对农村坍塌破房、残墙断壁要进行清理和修整,实现街巷通畅,村容整洁。
4、清理乱搭乱建和乱写乱画。对公路沿线、村庄主街道的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临时摊点和乱写乱画的小广告进行整治和清理,确保公路畅通和街道整洁。
5、清理农村污染。对农村河道、沟渠上的漂浮物及各种杂物进行集中清理;对畜牧养殖场的粪便污染和企业污水进行一次集中整治,严格制止污水粪便直排河道、企业超标排放和填埋河道等行为。
四、整治标准
1、街巷达到“八净、八无”。即主街干道净、背街小巷净、人行便道净、临街巷住房区域净、主体墙面净、绿化带净、下水口净、垃圾池(箱)净、无生活垃圾、无杂草杂物、无乱泼乱倒、无瓜果皮核(纸屑、塑料袋)、无乱堆乱放、无残垣断壁、无乱写乱画、无乱搭乱建。
2、空闲地达到“三无一整齐”。即无生活垃圾、无杂草杂物、无生活废弃物、闲置物品和可用建筑材料堆放有序。
3、垃圾集中处置达到“三无、两定、一覆盖”。即垃圾池周边环境达到池外无垃圾、无杂草杂物、围墙无乱写乱画;每日定时上门收集垃圾、且将垃圾运至定点的垃圾场进行填埋,黄土覆盖。
4、道路环境达到“五无、五整洁”。即通道两侧及视线范围内无乱排污水、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设摊点、无乱建屋棚;路面干净整洁,排水沟整洁,行道树和绿化带整洁,两旁建筑物和构筑物整洁,沿线门店门外干净整洁。
5、环境卫生长效机制要达到“八有”,即有布局合理垃圾箱、垃圾池、化粪池或公厕等环卫设施,有必要的垃圾清运车辆和工具,有一支专门的环境卫生保洁队伍,有一处健康宣传教育阵地,有一个环境卫生义务监督和集中清理志愿服务组织,有一个环境卫生监督考核奖惩制度,有一套内容全制度严的环境卫生建设村规民约,有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村委会主任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各自区域内环境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各单位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机构。领导带头、部门协作、职责分明、各负其责、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的落实。
县政府成立全县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秦军 县长
副组长:杨红梅 副县长
成 员:杨学明 县政府办主任
王晓平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福田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宋爱民 县农委主任
王喜萍 县住建局局长
吴月红 县环保局局长
石旭东 县交通局局长
崔智平 县畜牧局局长
郭忠义 县爱卫办主任
李 芳 县公路段段长
孙秀敏 县工商局局长
常生明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申平广 县新闻中心主任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六个工作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宋爱民 县农委主任
副组长:段文江 县农委副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实施方案拟定、会议筹备组织、工作协调和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统计和通报。
(二)乡村清洁组
组长:郭忠义 县爱卫办主任
副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乡村垃圾治理、乡村清洁工程实施和城乡一体化长效保洁机制的创新完善。
(三)道路整治组
组长:石旭东 县交通局局长
副组长:马义忠 县住建局副局长
李素云 县工商局副局长
申 琨 县公路段副段长
工作职责:负责公路沿线和乡村主街道违章建筑和违规摊点的整治和清理。
(四)环境保护组
组长:吴月红 县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崔智平 县畜牧局局长
工作职责:负责乡村污水治理和畜禽粪污治理,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负责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和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
(五)宣传组
组长:张福田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常生明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申平广 县新闻中心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新闻监督,对环境治理工作进度慢、标准低和效果差的乡村在宣传媒体上进行曝光。
(六)督导验收组
成立12个县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督导验收组。
工作职责:对各乡镇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存在问题,提出整治措施,确保快速推进,达到要求效果。
各工作组要分别制定所承担工作任务的具体实施细则,确定工作人员,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搞好所承担工作的技术指导、督促检查、情况汇总和情况报送。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制定方案,确定工作人员,主动落实,切实搞好本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治,并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协调和信息报送工作。
六、方法步骤
这次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从3月10日开始,到4月10日结束,共一个月时间。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重点推进: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10日-3月15日)。工作任务是组建机构,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县乡村三级成立集中整治工作机构,做到责任领导、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责任目标、办公地点和联络方式“六落实”。县乡村对辖区内农村环境卫生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确定治理重点和任务,做到问题准、任务清,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县乡村三级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注重发挥农民群众治理农村环境卫生的主体作用,做到户户行动、人人参与,打一场整治农村环境卫生的攻坚战。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3月10日-3月31日)。工作任务是集中开展整治。县乡村各级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针对存在问题,围绕清除垃圾、集中处置垃圾、清理“四堆”和残垣断壁、清理乱搭乱建和乱写乱画、清理农村污染、提升村庄绿化亮化美化等六方面整治重点内容,对所辖区域进行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县各工作组要按照工作任务和职能分工,及时深入乡、村进行检查指导,引导全县环境整治工作高质量、高标准顺利快速推进,提高整治效果,为农民群众创造一个干净、有序、舒适的宜居环境。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4月1日-4月10日)。工作任务包括检查验收和建章立制。县乡村按照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任务和标准,对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成果进行逐级检查验收。同时认真总结经验,充实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长效实施”的原则,统筹推进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集中整治活动与创新完善落实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单位全力抓。要严格落实各级干部分包责任制,县成员单位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包项目,层层落实责任。县农委、县住建局等五个主要成员单位分别包2-3个乡镇(具体见附表1)。要按照整治任务和时间安排,逐村建立工作台账,量化分解任务,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发动和宣传工作贯穿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和日常维护全过程,大力宣传农村环境治理的好做法、好典型、好效果,引导广大群众改变观念,摒弃陋习,崇尚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要充分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广泛参与,有效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动员各类志愿者组织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农村环境整治活动,提供各种有效支持,帮助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
(三)严格检查督导。县里成立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督导验收组,组长由县领导担任(具体见《平顺县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督导验收组督导验收乡镇分组名单》附表3),对各乡镇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明察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各乡镇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要实行一日一统计、一周两报制,分别于周一和周四向县综合协调组上报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统计表(附表2),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达不到整治要求的,要进行媒体曝光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四)创新完善长效保洁机制。各乡镇要把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与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污水污粪治理工程结合起来,创新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建筑垃圾管理、环境卫生督查、环卫设施管理、污水污粪治理等各项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通过机制创新解决农村环境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实现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五)统筹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春播备耕和护林防火三项重点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环境集中整治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春播备耕和护林防火三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一同部署,确保四项工作相互促进,同步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平顺县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