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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4753 成文日期2023-08-20
发文机关平顺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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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平顺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管理办法(暂行)》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原文链接: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顺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8月18日,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平顺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管理办法(暂行)》,我们对文件起草参与人——平顺县林业局副局长王联栋进行了专访。

记者:为什么出台管理办法?

王联栋:为规范和加强我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修订<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39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修订<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资环〔2022〕19号)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记者:什么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

王联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是指用于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支出。

记者:补偿补助的标准是什么?

王联栋:中央财政补偿补助的现行补助标准为:国有公益林10元/亩,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16元/亩(如标准有变更,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记者: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王联栋:这个记者题主要分两部分解王联栋,国有部分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用于国有林场管护公益林的劳务补助、小型管护设施的建设和一线管护设备的购置等支出。集体部分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按照以下比例分配:50%用于集体和个人的经济补偿及自主管护补助支出;30%用于县林业局组织实施统一管护的补助支出;20%用于由县林业局统一规划实施一线管护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维护、宣传、培训、档案管理、评价、监督检查和验收等支出,管护设施建设及管护设备的购置按照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记者:公益林如何进行管护?

王联栋:国有公益林由国有林场统一选用管护员。管护员的选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管护任务量和管护工作的难易程度签订管护协议,确立双方的责任、权利、考核和奖惩及兑现办法。集体国家级公益林,实行自主管护、统一管护相结合的综合管护模式。

记者:村集体自主管护资金如何进行分配?

王联栋:具体管护办法经村民代表或者林权所有者会议研究讨论,结合本村实际制定详细的公益林管护细则,明确区域划分、管护办法、管护人员、管护面积、补偿标准、补偿金额、管护责任和权利及考核兑现办法等。管护细则要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批准后发放自主管护补助。

记者:公益林管护补助怎样进行发放?

王联栋:自主管护补助,每年发放一次,由村委会负责组织本村的公益林自主管护工作,按照管护细则规定,根据管护人员的考核结果,报乡镇林业站审核后统一发放。统一管护补助每半年发放一次,由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对管护员的出勤情况、巡山情况、巡山日志等开展月度检查和季度检查,进行小结并记录在册,每半年填写一次验收卡作为管护补助发放依据。县公益林办公室每半年对各乡(镇)的统一管护进行抽查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填写乡镇验收报告,通过一卡通系统将管护补助统一拨付到管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