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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8224 | 成文日期:2021-03-28 |
发文机关:平顺县行政审批局 | 发布日期:2021-03-28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全面落实中共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明晰乡镇(街道)权责厘清县乡关系的指导意见》(晋编办字〔2019〕219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7号)精神,根据《平顺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任务分解》的通知(平办发〔2020〕20号)有关要求,参照《山西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参考目录》,编制我县乡镇权责清单。
二、出台意义目标
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逐项梳理细化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行使的行政职权、承担相应责任的赋权事项,明确了赋权后的权力运行程序、规则,对于需要县乡两级共同配合完成的事项,明晰了工作任务、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厘清职责边界,通过基层权责清单化,进一步明晰乡镇权责,厘清县级政府及职能部门与乡镇的职责关系,为乡镇机构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打好基础。
三、主要内容
乡镇权责清单共9类100项,其中行政处罚类5项、行政强制类6项、行政给付类5项、行政征收类1项、行政裁决类3项、行政确认类4项、行政奖励类7项、行政调解类5项、其他权力类8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