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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7617 成文日期2021-01-29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01-29
发文字号 主题词

政策解读《关于印发平顺县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纸冥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平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顺县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纸冥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背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法律法规规定。

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通过强化宣传教育,严密清查堵控、严厉执法查处,在规定范围内全面禁放禁烧,全面落实各项管控措施,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文明过节祭祀、摒弃陋习,有效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县域文明水平。

主要内容:

工作目标、整治行动时间要求、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源头管控、营造浓厚氛围、建立长效机制。

涉及范围:

全县12个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和所有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