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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30228 成文日期2023-03-19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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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顺县2023年度县城园林绿化
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迎接2023年度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平顺县2023年度县城园林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顺县2023年度县城园林绿化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县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均衡现有绿化布局,完善服务功能,更好地迎接2023年度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新修订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为抓手,进一步拓展城市绿化空间,完善绿地系统布局,谋划和建设一批符合城市发展要求的,富有特色的口袋公园和小微绿地,构建连续完善的生态体系,强化城市绿地精细化管护,有序推进我县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建设目标

全县新增绿地面积1.13万平方米,续建、改建城市绿化面积1.72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440万元。聚焦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有序推进、加强社会绿化和“四创建”工作,确保园林绿化三项指标(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稳步提升,城市绿化质量持续提高。

三、建设任务

(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以下园林绿化任务。

1.完成平顺会堂公园建设。

2.完成青羊体育公园续建项目。

3.完成彩凤大道改扩建绿化项目。

4.完成西迎宾路改扩建配套绿化建设和西迎宾道植物园建设。

5.完成各主次干道行道树补植补种。

(二)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完成府后公园建设项目。

(三)各居住区(单位)完成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创建任务,绿化标准见平办函〔2022〕12号文件附件1、附件2。县住建局园林主管部门将于今年6月从中择优,申报2-3个市级园林单位或居住区。(具体任务见附表)

(四)园林道路或星级公园创建,达标后择优向省级推荐。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23 年 3 月 20日前安排部署园林化居住区(单位)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2023 年 3 月 31日前组织干部群众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有绿化建设任务的单位要全面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并组织开工建设,尽快掀起绿化高潮。

第三阶段:2023 年4月20日前各居住区(单位)完成园林化居住区(单位)创建工作。

第四阶段:2023 年 10  10日前各重点园林绿化工程要全部完工,基本完成全年绿化建设任务。

第五阶段:2023 年 10  -11月,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内容,做好植物越冬防护,对具备条件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性,参照我县国家园林县城复查领导组县委书记,县长双组长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党委主导、政府统筹、部门推进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承担的建设任务,制定行动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科学组织推进,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二)强化资金保障。城市园林绿化重点工程以政府投资为主导,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稳定经费来源。单位附属绿地建设资金原则上由单位自行解决,居住区绿地建设资金由所有权单位或开发企业负责解决。探索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模式,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县迎查领导组将根据各居住区(单位)绿化完成质量和优劣进行奖补,不断拓宽资金投入渠道。

(三)强化绿地管护。加强对城市绿地的保护管理,健全本地区绿化养护管理的标准规程,加强对一线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精细化管护水平。加强绿地巡查执法力度,对未经批准的树木砍伐、树木移植、占绿毁绿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长治市城市绿化条例》进行查处。

(四)强化督促检查。要把城市园林绿化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进行重点考核,县迎查办要对全园林绿化工作情况全程跟踪、建立通报制度、定期向迎查领导组汇报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的,从严追究责任。

附件:

    园林式居住区创建任务分工明细表及单位创建任务分工明细表.xlsx

图文解读:《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顺县2023年度县城园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