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长治市平顺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办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1236931-5/2021-10577 | 成文日期:2021-05-26 |
|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1-05-27 |
|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21〕15号 | 主题词: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平顺县绿色建筑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顺县绿色建筑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着力推动致力于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节能建筑,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绿色建筑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晋建科字〔2020〕58 号)、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绿色建筑专项行动的通知》(长政办发电〔2020〕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1.绿色建筑全面发展。全县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21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 55%。2022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60%。
2.装配式建筑稳步推进。2021年全县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8%,装配率达到30%。2022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1%,装配率达到30%以上。
3.开展绿色建筑创新示范。开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绿色建造试点示范,引导建筑业向绿色创新转型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建筑能效
开展建筑能效提升工程,新建居住建筑能效再提升30%,全面实施居住建筑节能75%标准。大力推广保温结构一体化技术,推行住宅全装修。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继续做好太阳能光热应用。持续开展节能型机关、校园、医院建设,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二)降低建筑运行能耗
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引导用户合理控制室内温度,降低建筑运行能耗。加强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管理,扩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覆盖范围,逐步将本县所有重点用能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纳入能耗监测。
(三)推广绿色建筑
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规模和水平。城镇新建建筑继续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要执行一星级及以上标准。鼓励其它项目按照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出让“标准地”内新建民用建筑,应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
(四)提高装配式建筑水平
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项目建设。鼓励大型公共建筑采用钢结构,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鼓励混凝土结构住宅项目采用预制水平构件,按照先水平后竖向的原则,2021年应至少采用叠合楼板、楼梯等2种以上水平构件,实现水平构件全装配,2022年推进竖向非承重构件,逐步提高装配率水平。
(五)推行绿色建造
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建设全过程。在项目策划、建筑设计、材料选用、施工建造、运营维护各阶段进行全过程绿色统筹。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要明确绿色建筑、装配式、超低能耗等建筑节能目标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要编制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篇,装配式建筑要对装配率进行预评价。施工组织设计要综合应用“四节一环保”技术,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项目要优先选用绿色建材。
(六)推行智慧建造
加大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各阶段BIM应用深度和广度,推广BIM技术在建筑全生命周期的集成应用,探索可视化设计与交付。积极推广智慧工地,增强BIM、大数据、智能化、移动通信、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能力,对工地用工、安全生产、现场作业、环境保护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七)开展绿色建筑创新示范
积极引导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及绿色建造项目开展技术创新,力争在全生命周期BIM、铝模板、装配式、绿色建造及移动互联网的智能化管理等技术应用方面达到先进水平。
(八)培育科技领军型企业
发挥企业推动能源革命的主体作用,推动建筑业由传统粗放向绿色高质量转型发展。引导企业加大绿色技术创新及研发投入,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新示范项目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绿色建筑专项行动工作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平顺县绿色建筑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绿色建筑工作,围绕目标任务,细化措施,全面推进全县绿色建筑专项行动工作。
(二)健全绿色标准体系。构建科学完善的绿色标准体系。完善建筑节能、超低能耗建筑等单体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健全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材料、设备等配套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省装配式、绿色建筑新技术标准,BIM应用、钢管供热、铝膜板施工等新建材工艺标准,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标准以及5G建筑物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助推能源革命创新发展。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协调联动,切实做好绿色建筑各项工作。县住建局根据国家、省、市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任务要求,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功能的建设项目提出相应的建设标准或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将要求或标准纳入规划设计条件中。设计方案审查时,县行政审批局应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情况、装配率预评价等内容进行审核。同时,县住建局要对取得施工许可的建筑工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采取日常检查和双随机检查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督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记入企业诚信档案。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执行情况一并进行验收。
(四)完善激励机制。鼓励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材料生产等企业及人员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新示范,相关业绩作为建筑业、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材料生产等企业动态考核、诚信评价以及住建和科技部门组织的各类评优评先和人员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积极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全县绿色建筑建设,鼓励新建居住建筑项目采用一层架空设计,用于绿化、公共活动等用途,在符合限高要求条件下,架空部分不计入容积率。
(五)加强绿色金融支持
积极完善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的政策环境,鼓励各金融机构为绿色信贷和投资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建筑的绿色信贷支持。对实施绿色建筑项目企业和经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废物利用比例符合要求的资源综合利用建材,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组织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绿色建筑常识,提高绿色技术产品的认知和接受度。加强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人员培训,将绿色建筑、住宅产业化等相关知识作为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开展学术交流、技术研讨等活动,促进全县绿色建筑技术与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全县绿色建筑快速健康发展。
附件:1.平顺县绿色建筑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人员名单
2.绿色建筑创新示范技术指导清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