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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26623 成文日期2025-10-17
发文机关平顺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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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丽霞代表《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建议》的回复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尊敬的张丽霞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所提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建议”我中心已收悉,所提意见非常宝贵,经我中心认真研究后做出如下答复:

    一、关于持续强化教育培训。我中心于516日在平顺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暨平台业务操作培训会;大学生村官担任报账员由组织部牵头,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和财政局派人进行了专题培训,同时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已到阳高乡、北社乡、西沟乡、虹梯关乡等进行了培训。另外,我中心于8月13日-8月15日举办了平顺县2025年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人员能力提升项目实施培训,分批次培训各乡镇“三资”监管中心经管员、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总会计、记账员及微机操作员;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监事长;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报账员(包括所有担任村级报账员或助理报账员的大学生村官和非大学生村官担任报账员),通过培训提高乡村干部、“三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关于严格制度执行。我中心正在开展2023-2024年度账务的审计工作,对发现违规问题,我们将移送相关部门,审计发现的其他问题,将督促乡镇列入整改台账并积极整改。针对“三资”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我中心和相关部门成立小组,不定时对各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平顺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 管理制度(试行)》(平办发〔20234号)文件里面已明确规定了“加强工作考核。各乡(镇)要加强对村集体“三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基层党建联评联述的重要内容,建立考核制度,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强化跟踪督查。”我中心和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将督促各乡镇落实制度规定,积极配合相关认真实行制度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