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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26614 成文日期2025-10-17
发文机关平顺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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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雪宁代表《关于提高乡镇“三资”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及招录专业人员的建议》的回复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尊敬的马雪宁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所提的“关于提高乡镇“三资”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及招录专业人员的建议”我中心已收悉,认真研究后做出如下答复:

    一、关于提高乡镇“三资”雇佣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工作。根据目前我县农村实际情况,经平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4年第39次)通过,我中心已在2025年4月11日出台文件《平顺县乡(镇)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理会计(记账员)工作职责及工资薪酬的相关制度》(平现代农业字〔2025〕15号)。从2025年1月起,代理会计(记账员)工资从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500元,每人年工资18000元,27人年工资经费48.6万元,统一由县财政支付。

    以上文件和工作已于四月份下发各乡镇开始实施,解决了乡镇记账员的后顾之忧,稳定了记账员队伍。

    二、关于加强“三资”专业人员队伍。一方面,我中心曾多次与人社局进行沟通,上报用人计划,主动争取以招录方式引进专业人才,扩充人才来源渠道;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培训,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如在2025年8月13日至15日对700余人进行农村集体“三”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提升相关人员实际操作能力,为“三资”管理人才专业化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