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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5164 | 成文日期:2024-10-16 |
发文机关:平顺县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4-10-16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尊敬的王红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老年慢病患者取药难问题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常见病、多发病医疗保障,多年来,我们医保部门将长期身患门诊慢特病患者纳入医疗保障范围,落实“高血压、糖尿病”保障,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充分保障参保居民享受门诊医保待遇。具体情况如下:
一、门诊保障情况
1、门诊慢特病管理情况
参保患者身患长期慢特病,可以到平顺县人民医院、平顺县中医院申请办理门诊慢特病鉴定,病种范围共有46种,一类病9种,二类病37种。申请时,医院医生会根据患者需求把门诊慢特病定点在县医院、中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定点后,患者可根据自己需要变更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
2、“两病”保障情况
针对不符合门诊慢特病申办条件的高血压患者,可以在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申请单纯性“高血压”认定,纳入“两病”保障范围,可在户籍所在地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门诊购药,享受年度260元的限额支付。
二、关于村卫生室取药情况
根据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治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门诊慢特病患者实行定点管理,县域内定点只有县医院、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还不能下放到村卫生室。
针对您的建议,我们已把您的建议向市医保中心反映,将门诊慢特病患者门诊购药定点下放至村卫生室。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支持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