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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4949 成文日期2024-10-15
发文机关平顺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4-10-15
发文字号 主题词

关于王向军代表《关于在阳高村增设交通管制标识及监控设备的建议》的回复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尊敬的王向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阳高村增设交通管制标识及监控设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因324省道是平顺县公路段养护管理,不属于交通运输局职责权限范围,而且增设交通管制标识及监控设备属于交警队管辖。我局将把您的建议向相关部门反馈。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