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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4944 | 成文日期:2024-10-15 |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 | 发布日期:2024-10-15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尊敬的俞明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为学习运用好“千万工程”经验和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县城副中心,创建西沟劳模文化园,建设纪兰党性教育基地”新要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扎实推进西沟乡村振兴,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宜居新西沟,近年来,在西沟乡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实施了5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3个村纳入了2024年实施规划,剩余的2个村正在统筹安排中。
二、为进一步提高农村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结合我县实际,在多方征求意见基础上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出台了《平顺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行的管理办法(试行)》(平政办发〔2023〕22号),明确了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对于农村污水治理模式简单、维护技术要求不高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沉淀池、纳管型和清运型等),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由乡(镇)、村自行运行维护管理;对于需要一定或较高技术管理能力的、采用动力(或微动力)生物处理方式的设施,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