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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成文日期2024-10-12
发文机关平顺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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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雪宁代表《关于加快森林农田交错区种植保护与出台野猪管理办法的建议》的回复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尊敬的马雪宁代表:

自2022年8月开始,野猪已经退出三有动物,但还属于野生动物,受到保护。

针对近年来野猪繁衍比较迅猛,数量增速较快,出没频繁,导致山庄人民群众的农作物遭到巨大损害的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调研分析,特尝试采取以下管理办法:

一、加强监测和预警

野猪一般在夜间活动,可以设置红外线探测器、摄像机等设备监测野猪的活动情况,通过观察野猪活动规律进行分析,可以预测它们的活动范围和时间,提前采取相关措施。

二、设置防护设施

在村庄农作物周围设置防护设施如铁丝防护网、栅栏等。

三、科技手段防控

野猪已成为当前致害范围最广,造成损失最严重的野生动物。可使用各种科技手段加以防控。一是购买驱赶野猪设备,一旦发现野猪,离野猪最近的设备能及时启动,设备模拟野猪被枪杀过程中发出的惨烈叫声,形成震撼力和威慑力。二是利用刺激性气味驱赶野猪,例如植物中韭菜、辣椒等,可以利用它们散发的气味作为天然的防护措施避免野猪的侵害。

四、申请狩猎

申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护农狩猎队,组织培训狩猎专业人员进行限额猎捕,猎捕到的野猪交给有关部门无公害处理。

五、开展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工作

2022年省政府出台 《山西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补偿办法》,2023年平顺县林业局与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山西省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责任保险合作协议,因陆生野生动物致害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救助补偿,确保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