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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2941 成文日期2023-11-09
发文机关平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发布日期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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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牛喜良代表《关于夜间会车时不变远光灯的建议》的回复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牛喜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夜间会车时不变远光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远光灯为汽车夜间行驶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但是不能正确规范地使用远光灯也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根据您的建议,我们作了深入调查研究,发现此类问题的确突出,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查处力度。要借鉴整治“酒驾”的成功经验,在加强日常严管严查的基础上,开展夜间滥用灯光的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一起依法严处一起,在全社会营造严查严管氛围。同时,加大电子警察建设投入,在充分挖掘现有科技设备潜力的同时,升级改造监控设备,合理布点,实现对主要道路的视频监控全覆盖,加强对滥用远光灯的精准打击力度。

二是强化源头管理。加大驾驶人培训力度,要求驾校培训中设置相关课程,让每个学员都熟练掌握远近光灯的正确使用,提高规范使用灯光的安全意识。严把车辆检验检测关,对私自改装不合标准灯光的车辆,一律不允通过车辆检测合格线。

三是广泛宣传教育。在广播、电视、新闻等网络媒体上播放规范使用车灯的公益广告、发布相关交通事故案例等,让广大驾驶人充分认识到违规使用远光灯的危害性,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结合“七进”宣传工作,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农村、人流聚集场所等地,从不同渠道、不同方位、不同角度、不同内容开展形式多样化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规范使用车灯的新的认识。

欢迎您今后多关心公安交管事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