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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03413 成文日期2022-09-10
发文机关平顺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09-10
发文字号 主题词

关于吕玉昌代表《关于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损毁农作物进行补偿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尊敬的吕玉昌代表

你们所提出的关于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损毁农作物进行补偿的建议》已收悉,建议好、质量优、起点高,符合当前农村现状,广大农民朋友们的期盼。

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重视情况

收到该建议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落实专人负责办理,确保建议及时办理并回复。

二、办理情况

这几年来野生动物野猪等确实对农作物生长期间危害严重特别是,靠近林地边缘的野猪等野生动物经常出没与田间损毁农作物,对作物植株进行拱、刨,使作物不能正常生长,甚至造成缺垄短株,使农民群众不敢在这些地方种植,严重影响产量给村民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损失。但野猪属于二级保护动物,体型较大,一般的隔离和驱赶措施很难防御其侵害,群众目前没有更好的防御应对措施。目前公安部门对枪支管理非常严格,使用枪支进行零星的猎捕不具备条件,只有当种群数量过大时,经过评估相关部门方可组织专业狩猎队伍进行猎捕,但我县目前野猪种群数量还没有达到需要组织猎捕的程度。正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将野猪等一般保护动物纳入补偿范围,使群众由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能够得到一定的补偿。

目前只能采取:1、当地政府实施适当补偿救助,保护农户的切身利益。2、在野猪经常出没的地区,改种植野猪不喜欢吃的农作物。3、修建隔离墙、敲锣、扎制稻草人阻止或驱赶野猪。4争取建立以及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