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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03358 | 成文日期:2022-09-08 |
| 发文机关:平顺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 发布日期:2022-09-08 |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尊敬的郭广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合并村后续工作的建议”第21号建议已收悉,我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以上涉及我单位的关于积极稳妥处置村级集体资产和债权债务的建议非常中肯,其主要内容已在2022年8月出台的《平顺县集体债权债务清收和偿还指导意见》(平农清化收办发[2022]1号)文件做出了规定和安排,我们将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落实。希望在今后工作中提出更多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