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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5757 成文日期2023-11-17
发文机关平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1-17
发文字号平市监发〔2023〕297号 主题词

平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第6期)

本期公布47批次监督抽检结果, 涉及食用农产品等1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4批次,合格样品43批次。

不合格样品4次,为食用农产品:

平顺县云强蔬菜超市销售甜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平顺县阳高利达行便民店销售圆椒,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平顺县阳高利达行便民店销售尖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平顺县石城镇红春蔬菜粮油门市部销售尖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43批次,具体为:

食用农产品43批次,检验项目理化指标、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农药残留、兽药残留46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科室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备注:

1.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2.吡虫啉

吡虫啉是烟碱类超高效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低残留,害虫不易产生抗性,并有触杀、胃毒和内吸等多重作用。害虫接触药剂后,中枢神经正常传导受阻,使其麻痹死亡。产品速效性好,药后1天即有较高的防效,残留期长达25天左右。药效和温度呈正相关,温度高,杀虫效果好。主要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不慎食用和长期过量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物对人体有害。香蕉中吡虫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种植户未严格按照农业使用安全间隔期进行采摘所致。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297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信息.xlsx

3.297附件3-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xlsx

平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