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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00647 成文日期2020-12-07
发文机关阳高乡中心校 发布日期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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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高乡中心校内部控制实施方案(修订版)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内部规章制度的合理贯彻执行。

(二)保证学校财务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绩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三)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杜绝营私舞弊行为,降低风险系数,提高教育服务水平。

二、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贯穿学校财务活动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学校财务活动的全面掌控。

(二)重要性原则:对学校重要财务活动和财务风险高度关注。

(三)制衡性原则:坚持定岗定人、定人定责、权责分明、互相监督、相互制衡。

(四)适应性原则:学校财务活动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不断修订和完善内控机制,不断调整和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

三、内部控制的方法

 1、定岗定人

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2、定人定责。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

3、预算控制。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4、财产保护控制。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采取资产入账、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完整。

5、会计控制。建立健全本单位财会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机构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处理程序。

6、信息内部公开。建立健全财务活动相关信息内部公开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信息内部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 

四、内控领导小组

 长:张国川

副组长:宋江波 赵鹏军

 员:杨国宁 段军保 张毅飞 张效丽  关喜庆  许乃科 冯志萍   梁曹霖      王丽静

五、内部控制的分工与职责

(一)预算内控管理

1、预算管理内控领导组

组长:宋江波

成员:杨国宁  段军保  梁曹霖  

2、预算管理的职责

1)预算数据的收集(责任人:宋江波):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工资类支出和四险一金支出(收集责任人:杨国宁)

②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预算——营养餐、贫困生补助等(收集责任人:各小学、幼儿园负责人)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的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数据并作详细说明(收集责任人:各小学、幼儿园负责人)

④其他资本性支出的预算——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专用设备以及大型修缮通过内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形成会议纪要并由相关责任人作具体实施方案(收集责任人:宋江波)

2)预算数据的编制:

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编制责任人:杨国宁)

3)预算数据的审核

预算数据编制初稿完成后由学校内控领导组会议研究并作出修订意见,形成预算数据的审核意见并向学校全体师生公开。(审核责任人:张国川)

(二)收入内控管理

1、收入管理内控领导组

组长:张国川

成员:杨国宁  冯志萍  许乃科 王丽静

2、收入管理的职责

1)学校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收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预算收入、商品和服务支出的预算收入、其他资本性支出的预算收入),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资金文件或拨款通知书进行收入管理。(具体责任人:杨国宁)

2)学校事业收入(学前教育保教费)按照上级规定幼儿保教费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每学期初由各公立幼儿园负责人核定幼儿数并收取本学期的保教费,由学校财务人员现场开具财政统一的非税收入票据,及时将现金上交财政专户,作应交财政专户款账务处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责任人:杨国宁、监督人:冯志萍)通过请示财政拨付经费。实行 “收支两条线” 管理。

3)学校的伙食费及代管款项的收入管理(学生伙食费等)按照“保证学生饮食健康”标准,适当收取伙食费,弥补营养餐配送不足部分。由食堂财务管理员收取并开具财政统一的往来收入票据,及时将现金上交财政往来专户,作相应的账务处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责任人:王丽静、监督人:许乃科)通过请示财政拨付,由财政作支付管理。

(三)支出内控管理

1、支出管理内控领导组

组长:宋江波

副组长:赵鹏军

成员:段军保 张毅飞 张效丽  关喜庆  冯志萍  梁曹霖    

2、支出管理的职责

1)各校负责人对学校的各项支出要按照实际需要实施进行,对单次支付金额超过2000元或集中支付超过5000元的项目,需要向支出管理内控领导组报备,同意后方可进行,对超过10000元的项目(尤其是采购及维修项目),向支出管理内控领导组组长提出实施计划,查看年初是否有预算,对无预算的项目予以驳回,如有特殊情况需通过支出管理内控领导组会议研究,决定是否确实需要实施。(责任人:宋江波)

2)各项支出实施后及时开具真实有效的票据,予以支付款项。单笔支付金额10000元以下的项目由经手人签字,并由学校负责人、支出管理内控领导组副组长、组长审核其支出是否合理,审核通过后并在票据上签字确认,交予单位法人签字;对不合理的支出和不合法的票据予以驳回。单笔10000元以上的项目除以上审批程序外,需提供管理内控领导组会议记录,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采购备案表、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责任人:宋江波) 

3)财务人员收到签字完整的票据,负责对记账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进行全面复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会计信息准确无误。对票据及佐证资料进行整理,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支付。对支付的款项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提供准确的财务报告资料。

四、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张国川

副组长:宋江波  赵鹏军

成员:段军保  张毅飞  张效丽  关喜庆  冯志萍

2、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

1)负责管理学校固定资产数量、价值、使用年限及损坏程度,定期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核查,与财务人员进行校对,做到账物一致,财务人员要做好资产的增减变动账务处理。

2)固定资产管理小组要了解和掌握学校固定资产的构成情况、合理配置各类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的取得、登记、保管、使用、维修等加强管理维护,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资产账账相符、账卡相符、卡物相符。

3)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小组,要及时汇总资产使用情况,对达到采购或处置要求的资产,纳入学校预算管理,按照政府采购和资产处置的要求进行采购、处置,财务人员依据采购、处置手续作相关的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