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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1168 成文日期2020-12-09
发文机关西沟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12-09
发文字号 主题词

西沟乡中心校政府采购制度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水平,建立规范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采购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诚信、竞争、择优、效益”的原则,必须注重节俭办学、资源共享,做到计划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做到决策、执行和监督部门分工负责、相互协调。

  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

    长:张显军

  副组长:王艳丽 王艳玲

    员:刘云  杨中平  王敏 张志平 常根虎 马国风

  领导小组在采购方面的工作职责:

  二、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统一领导、协调、组织学校政府采购工作

  (二)负责审订采购工作中的相关管理制度;

  (三)负责审定年度财政预算下达的政府采购执行计划;

  (四)负责审定领导小组需审定的工作内容;

  (五) 负责研究决定与采购工作有关的其它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

  三、政府采购范围

  政府采购的范围包括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等采购项目。(具体解释按照财政部门相关的政府采购文件执行)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采购项目必须报学校统一采购。

  (一)预算金额达到山西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且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且非集中政府目录内的采购项目。

  (三)符合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的货物类采购项目。

  四、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

  (一)学校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采购(包括政府集中采购和政府分散采购)、学校统一采购和单位自行采购。严禁将应该政府采购和学校统一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自行采购等规避政府采购行为。

  (二)政府分散采购和学校统一采购项目,由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实施,根据项目情况和需要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三)学校统一采购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进行。纳入平顺县建设工程和政府集中采购招标的项目,依照平顺县政府采购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五、采购管理的程序

  (一)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将其中涉及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类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要求进行明细化。严禁无预算采购的行为。

  (二)政府采购申请

  对预算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各小学、幼儿园按照预算采购的时间学校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由宋江波收集并执行。

  (三)政府采购执行

  货物类采购

  1、向主管部门、财政采购和国资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批示后在平顺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选择商家和货物。

  3、货物截图后由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后签订合同。

  4、收到货物后,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对货物的进行验收并分发到各校作入库登记,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5、待货物验收完成后,内控小组整理票据及相关佐证资料,手续完善后根据合同进行货款支付。

  6、对政府采购货物进行入账。

  工程类采购

  1、根据的预算金额的不同选择符合财政部门的招标方式,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实施招投标程序。对于零星维修工程选择入闱平顺县零星维修工程的名单进行施工。

  2、工程施工单位确定后,进行合同的签订,

  3、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对施工全过程负有监督责任。根据工程的需要可选择监理第三方实施监督。

  4、待工程施工完成后,由内控领导小组实施验收。根据工程的需要可选择第三方实施验收。

  5、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内控小组整理票据及相关佐证资料,手续完善后根据合同进行工程款支付。房屋及构筑物项目可根据工程进度预付部分工程款。

  六、采购材料归档

  采购项目的资料由采购管理领导小组送档案室归档。资料包括:申请表(包括技术材料)、评标报告、招标文件(含澄清、更正等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合同及会议纪要等资料。

  七、采购工作人员纪律与监督

  采购工作人员是指与采购项目组织实施过程直接相关的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以及采购工作组织实施的工作人员。为确保采购工作能够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地进行,采购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依法办事;

  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采购工作周密严谨、规范有序;

  三、认真执行限时工作制,及时组织接受投标、按时开标、及时公布评标结果和询价、谈判等相关采购工作,如有情况,及时沟通协调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自觉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泄露任何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情况,以及供应商的商业机密;

  五、打造阳光采购工作平台,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不得接受与业务相关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宴请;不得参加供应商提供的消费活动;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严格执行礼品上缴制度、活动邀请上报和准可制度;

  六、如果有直系亲属参与学校采购活动,采购相关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七、项目单位自行询价采购人员应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