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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6300 | 成文日期:2023-03-24 |
发文机关:玉峡关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3-24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依据《长治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制定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县司法局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结合玉峡关镇工作实际,现将我镇2023年度行政执法计划报告如下:
一、检查主体
玉峡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检查方式
现场日常行政检查和随机抽查两种方式。
三、具体检查计划
序号 |
事项名称 |
责任 部门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事项类型 |
检查 时间 |
备注 |
1 |
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调查处理 |
玉峡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
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单位 |
文物保护单位是否损害 |
行政 检查 |
每半年一次 |
|
2 |
地质灾害险情 的检查 |
玉峡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
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点 |
地质灾害点是否存在险情 |
行政 检查 |
每季度一次 |
|
3 |
流动人口信息 |
玉峡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
本行政区域内的租赁房屋 |
对未如实提供流动人口信息的检查 |
行政 检查 |
日常 抽查 |
|
4 |
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 卫生的处罚 |
玉峡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
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公共设施、公共场所 |
房屋、公共设施、公共场所是否被破坏 |
行政 处罚 |
每季度 一次 |
|
5 |
基本农田保护 管理 |
玉峡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
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 |
基本农田是否被占用、毁坏 |
行政 检查 |
每月 一次 |
|
6 |
消防安全监督 检查 |
玉峡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
本行政区域内的村集体产业、企业、工商户等 |
是否存在着火安全隐患 |
行政 检查 |
日常 抽查 |
|
7 |
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监 督管理 |
玉峡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
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 |
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隐患 |
行政 检查 |
日常 抽查 |
|
8 |
对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的检查 |
玉峡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
有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 |
是否存在适龄儿童、少年未接受义务教育 |
行政 处罚 |
每年 一次 |
四、行政检查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六、检查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
2、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时应规范用语,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3、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两人以上参加,并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4、行政执法检查时,涉及需要保密的事项,应当予以保密。
5、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