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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74469 成文日期2022-11-01
发文机关玉峡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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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顺县乡镇承接县级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权向基层延伸,形成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晋政发〔2022〕22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平顺县乡镇承接县级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目录》,现予公布。

一、下放的具体情况

根据各乡镇人民政府的承接能力,将《山西省人民政府下放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职权指导目录》中的53项行政执法职权下放乡镇实施,其中青羊镇人民政府承接52项,龙溪镇人民政府、玉峡关镇人民政府、东寺头乡人民政府各承接51项,石城镇政府人民政府、苗庄镇人民政府、西沟乡人民政府、虹梯关乡人民政府、北耽车乡人民政府、阳高乡人民政府、北社乡人民政府各承接50项。

二、其他事项

(一)各项行政执法职权下放后,各职权下放部门要做好执法的指导、培训、监督、评估等后续工作,确保所下放的行政职权能够高效规范行使,防止一放了之;各乡镇要主动与职权下放部门对接,不断提高规范化执法的能力,加强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切实做到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二)各乡镇承接后,可根据自身资源特点、产业行业特点及经济文化水平,对承接的执法事项按规定程序动态调整。

(三)各职权下放部门要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确立不少于6个月的无缝对接过渡期,常态化掌握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权力承接后执法中存在的难点、堵点,派驻执法骨干以干代训的形式对乡镇执法人员实施好传帮带作用,对执法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过渡期满前7日内对乡镇可否继续承接本部门下放的行政执法职权予以客观评估。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平顺县乡镇执法事项清单参考目录》和本乡镇承接的全省下放行政执法职权目录以外的执法事项要继续推行“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执法模式。

(五)各乡镇本次所承接的行政执法职权,自平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之日起,以乡镇人民政府的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平顺县乡镇承接县级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目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