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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5310 成文日期2021-12-11
发文机关石城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12-10
发文字号 主题词

石城镇人民政府的主要工作职责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石城镇人民政府的主要工作职责有以下几项: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