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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5306 成文日期2023-02-16
发文机关石城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2-16
发文字号 主题词

石城镇人民政府民政所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机构名称:石城镇人民政府民政所

办公电话:0355-8886268

邮政编码:047409

办公地址:石城镇石城村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赵静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制订镇民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抗灾救灾工作,做好灾情预报,掌握灾情、核查灾情,筹措和管理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分配镇直各单位经常性捐赠款物;搞好救灾款物的使用;配合有关部门落实优惠政策。 

(三)负责社会救济工作,制定社会困难户等符合社会救济条件人员的定期救济、及其他特殊救灾对象的救济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严格按规定审核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四)负责组织实施老龄工作的有关政策,加强对老龄工作的管理,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五)为空巢老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提供服务工作。 

(六)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