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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5306 | 成文日期:2023-02-16 |
发文机关:石城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2-16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一、机构名称:石城镇人民政府民政所
办公电话:0355-8886268
邮政编码:047409
办公地址:石城镇石城村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赵静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制订镇民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抗灾救灾工作,做好灾情预报,掌握灾情、核查灾情,筹措和管理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分配镇直各单位经常性捐赠款物;搞好救灾款物的使用;配合有关部门落实优惠政策。
(三)负责社会救济工作,制定社会困难户等符合社会救济条件人员的定期救济、及其他特殊救灾对象的救济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严格按规定审核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四)负责组织实施老龄工作的有关政策,加强对老龄工作的管理,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五)为空巢老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提供服务工作。
(六)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