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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30952 成文日期2019-04-11
发文机关石城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12-05
发文字号 主题词

非婚生子女随父、随母出生申报办理服务指南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非婚生子女随父、随母出生申报

办理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辖区内的常住户籍人口。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二)《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晋公通字〔2015〕27号)

四、受理机构

   公安派出所。

五、决定机构

   公安派出所。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申请人出生后尚未取得合法身份,姓氏姓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随父(母)申报出生登记。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随父办理出生申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亲的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随母办理出生申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母亲的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非婚生育说明。

十、申请接收

  (一)网上办理

   1.关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申报信息、审批进度、办理通知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告知,也可在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查询审批进度、在办业务等。需申报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3.现场核验材料及办理。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户籍地派出所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二)现场办理

   申请人可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户籍地派出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五、办理结果

   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十六、结果送达

   可由窗口直接领取。

十七、咨询途径

   石城派出所:0355--8861444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平顺县石城石城派出所户籍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