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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30952 | 成文日期:2019-04-11 |
发文机关:石城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0-12-05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非婚生子女随父、随母出生申报 办理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辖区内的常住户籍人口。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二)《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晋公通字〔2015〕27号) 四、受理机构 公安派出所。 五、决定机构 公安派出所。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申请人出生后尚未取得合法身份,姓氏姓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随父(母)申报出生登记。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随父办理出生申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亲的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随母办理出生申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母亲的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非婚生育说明。 十、申请接收 (一)网上办理 1.关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申报信息、审批进度、办理通知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告知,也可在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查询审批进度、在办业务等。需申报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3.现场核验材料及办理。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户籍地派出所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二)现场办理 申请人可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户籍地派出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五、办理结果 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十六、结果送达 可由窗口直接领取。 十七、咨询途径 石城派出所:0355--8861444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平顺县石城镇石城派出所户籍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