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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5210 | 成文日期:2026-07-11 |
| 发文机关:平顺县青羊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6-07-11 |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 有效性: | 失效日期: |
青羊镇中药材专业镇、劳模文化广场夜经济
设摊区经营事项的通告
为了统一划定食品摊贩合规经营场所,规范食品摊贩经营行为,强化食品安全,保障镇容镇貌整洁有序,根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决定将中药材专业镇部分区域、劳模文化广场周边部分区域指定为设摊区,结合目前具体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经营区域
经由青羊镇人民政府明确,确定青羊镇中药材专业镇部分区域为中药材专业镇特色美食药膳品鉴区,设立30个摊位,摊位编号为01-30。

确定劳模文化广场周边部分区域为劳模文化广场特色美食药膳品鉴区,设立30个摊位,摊位编号为01-30。

二、经营时间
18:00—22:30
三、经营范围
1.散装食品销售
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2.食品制售
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不含裱花类糕点)制售、自制饮品制售。
四、经营管理
所有入场进行经营的商贩需要办理食品小摊点备案卡,中药材专业镇特色美食药膳品鉴区由中药材专业镇负责日常管理,劳模文化广场特色美食药膳品鉴区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日常管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根据法律职责,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五、小摊点备案卡申报流程
先由经营主体携身份证到青羊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办公室进行备案选址,再去县行政审批局办理备案卡。
平顺县青羊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