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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1336 成文日期2021-01-11
发文机关青羊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01-11
发文字号 主题词

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事项名称: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 

    二、事项简述: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平顺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三、办理材料: 

      1、《工伤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 

    2、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长治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职工花名表》并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劳动用工等手续(劳动合同备案表); 

      6、劳动统计年报或工资发放表原件及复印件; 

    7、开户许可证;   

      8、单位专管员授权委托书; 

      9、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四、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即时办理(需经办人员审核无误) 

    六、结果送达:当场办理后,系统打印《平顺县工伤保险缴费通知单》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现场系统录入后自动生成《平顺县工伤保险缴费通知单》; 

    标准:根据长治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每年度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八、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人社局一楼经办业务大厅工伤保险7号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现场和电话咨询查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355—892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