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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1336 | 成文日期:2021-01-11 |
发文机关:青羊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1-01-11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一、事项名称: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
二、事项简述: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平顺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三、办理材料:
1、《工伤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
2、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长治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职工花名表》并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劳动用工等手续(劳动合同备案表);
6、劳动统计年报或工资发放表原件及复印件;
7、开户许可证;
8、单位专管员授权委托书;
9、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四、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即时办理(需经办人员审核无误)
六、结果送达:当场办理后,系统打印《平顺县工伤保险缴费通知单》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现场系统录入后自动生成《平顺县工伤保险缴费通知单》;
标准:根据长治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每年度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八、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人社局一楼经办业务大厅工伤保险7号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现场和电话咨询查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355—892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