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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2183 成文日期2020-12-08
发文机关虹梯关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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芣兰岩中学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1、免学杂费  

   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  

3、寄宿生生活补助  

   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初中生5元(寄宿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50天计算),即每年1250元。  

4、营养改善计划  

   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