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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9059 | 成文日期:2025-04-10 |
发文机关:虹梯关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5-04-10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为规范我乡行政执法行为,坚持公正、公平、文明、阳光执法,提高执法效率,促进依法行政。根据相关规定及县司法局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全乡域内所涉及执法监管对象
二、检查内容及依据
以《平顺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接县级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的通知》平政发【2024】40号为基础,以下放的行政权力清单为依据,严格按照检查计划逐一开展执法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日常巡查。执法人员按照划分的区域和职责,定期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二)专项检查。针对特定领域或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集中力量进行整治。
(三)随机抽查。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的方式进行检查,确保检查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四)联合检查。与其他相关部门,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环保局等,开展联合检查,形成执法合力。
四、检查频次
对同一对象检查每月不超两次,专项行动除外(如企业安全生产方面)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行政检查人员在实施中要高度重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过程监管,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政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检查,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在执法检查时,应当两人以上参与,并出示有效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及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廉洁自律。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被检查场所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徇私舞弊。对检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虹梯关乡人民政府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