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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8551 成文日期2020-11-26
发文机关东寺头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11-26
发文字号 主题词

临时救助申请材料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1、 书面申请

  2、 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 低保证、五保证、残疾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

  4、 医保或者新农合结算单、诊断证明书、出院证等(因病)

  5、 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或逐级审核意见

  6、 遭遇突发性、临时性事件的相关证明

  7、 其他保险、救助、赔偿等有关情况说明

  8、 平顺县农商银行卡(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