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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04200 成文日期2022-01-27
发文机关东寺头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1-27
发文字号 主题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东寺头乡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规定现公布东寺头乡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有其他需了解事项,请与东寺头乡人民政府联系,联系地址: 长治市平顺县东寺头乡东寺头村,联系电话:0355-886203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乡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本着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以抓牢重点信息公开为主线,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质量和效果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我乡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撰写、保存、推送等方面的工作,在计划规划、应急管理、社会救助、村级公开事项清单、义务教育、户籍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等领域共发布信息124条。全年共编发工作动态48条,组织机构领域公布信息10条,刊登政府政策文件2件,计划规划领域公布信息2条,权责清单领域公布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领域公布1条,应急管理领域公布信息1条,义务教育领域公布信息2条,户籍管理领域公布信息18条,社会救助领域公布信息2条,养老服务领域公布信息1条,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公布信息2条,就业领域公布信息4条,社会保险领域公布信息5条,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公布信息2条,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公布信息3条,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公布信息4条,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公布信息3条,安全生产领域公布信息3条,救灾生产领域公布信息2条,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公布信息4条,乡村振兴领域公布信息2条,村级公开事项清单领域公布信息1条,年度报告领域公布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为方向,所有发布信息均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管理。

(四)平台建设方面。2021年,重新整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包括组织机构、工作动态、政策文件、计划规划、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领域、应急管理、义务教育领域、户籍管理领域、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就业领域、社会保险领域、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安全生产领域、救灾生产领域、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乡村振兴领域、村级公开事项清单等23个子栏目。我乡明确专人专岗负责,有专人日常对网站进行读网检查,及时对错误使用敏感词汇和错别字进行了改正,确保了网站安全运行。

(五)监督保障方面。2021年,我乡积极配合平顺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等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对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 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 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 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建立健全平顺县东寺头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所有上挂网站内容均“一发三审”后发布我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条例》和上级要求及公众期望,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问题有:一是信息公开报送队伍相对较弱,基层工作人员缺乏编辑信息的规范化能力;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弱项,有部分目录内的内容偏少,重点领域公开信息还需加强。

下一步将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方式更加多样、便捷,方便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同时针对以上问题,一是突出公开工作重点,了解群众需求,收集群众意愿,公开群众迫切想了解的政府相关信息内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能够及时发布信息动态,进而提高工作人员总体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积极推进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主平台作用,拓宽政务信息发布与公众互动交流渠道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乡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东寺头乡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