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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0771 成文日期2022-04-26
发文机关北社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2-21
发文字号 主题词

北社乡中心校设备采购制度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设备采购小组成员

  长: 申桧刚(中心校校长,负责采购全面工作)

  副组长:张世荣(中心校副校长,具体负责设备采购事项

    陈海松 (中心校副校长,负责对设备采购的验收工作)

  王艳玲(中心校副校长,负责对设备采购的验收工作)

  员:张臣丽 (北社小学校长)   曹建红(广武小学校长)

  宋旭岗(东青北小学校长)   曹文芳(小铎小学校长)      申佳(北社幼儿园园长)

  二、设备采购办法

  1、采购纳入年初预算管理,无预算不采购。 

  2、凡符合《长治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中规定的项目及限额达到标准的项目均需执行政府采购。由资产管理小组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采购申请,内控小组审核通过,采购小组通过政府采购程序进行设备采购,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给供应商。

  3、对不符合《长治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中规定的项目及限额达到标准的项目实行自行采购。由资产管理小组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采购申请,内控小组审核通过,采购小组通过自行采购进行设备采购,采购时要货比三家,通过比质比价确定供应商,采购资金财务根据合同约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给供应商。

  4、采购小组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治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平顺县北社乡中心校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