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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0771 | 成文日期:2022-04-26 |
发文机关:北社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2-21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一、设备采购小组成员
组 长: 申桧刚(中心校校长,负责采购全面工作)
副组长:张世荣(中心校副校长,具体负责设备采购事项)
陈海松 (中心校副校长,负责对设备采购的验收工作)
王艳玲(中心校副校长,负责对设备采购的验收工作)
成 员:张臣丽 (北社小学校长) 曹建红(广武小学校长)
宋旭岗(东青北小学校长) 曹文芳(小铎小学校长) 申佳(北社幼儿园园长)
二、设备采购办法
1、采购纳入年初预算管理,无预算不采购。
2、凡符合《长治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中规定的项目及限额达到标准的项目均需执行政府采购。由资产管理小组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采购申请,内控小组审核通过,采购小组通过政府采购程序进行设备采购,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给供应商。
3、对不符合《长治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中规定的项目及限额达不到标准的项目,实行自行采购。由资产管理小组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采购申请,内控小组审核通过,采购小组通过自行采购进行设备采购,采购时要货比三家,通过比质比价确定供应商,采购资金财务根据合同约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给供应商。
4、采购小组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治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平顺县北社乡中心校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