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长治市平顺县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平顺县乡镇信息公开>北社乡>公开内容>义务教育领域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1236931-5/2021-00760 成文日期2022-09-24
发文机关北社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9-21
发文字号 主题词

北社乡中心校2022年秋季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资助实施方案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

  长:申桧刚

  员:张世荣陈海松李海波、各校(幼儿园)负责人

  办:张世荣

  二、推荐组(按学校分别设组)

  长:各校(幼儿园)负责人

  员:各班班主任

  三、申请贫困资助条件

  在校建档立卡精准贫困户学生、低保(低保家庭和低保个人)、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特困供养学生、孤弃学生、烈士子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其他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四、评审推荐原则

  为切实做好教育扶贫工作,务必做到贫困户学生全覆盖。

  五、申请材料

  贫困资助申请。本次评选标准均以乡(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精准贫困户需提供精准扶贫手册复印件,其他贫困类型须出具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六、申请推荐程序

  1、宣传。各班级广泛宣传,让每个学生及家长熟知政策,积极申报。

  2、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交相关资料。

  3、审核。中心校对所有参报学生逐一审核,做到绝不遗漏;

  4、公示。审核完毕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接受大家监督

  5、资金发放。根据教育局精神,将第一时间将资金发至每一位学生手中。

  七、举报电话:13152851508    1399466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