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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8491 成文日期2023-02-26
发文机关北社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2-23
发文字号 主题词

平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县安全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和生命“两个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标本兼治、精准防控、社会共治,压实责任、严格措施、强化监管,推进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在维护安全稳定上体现更大担当,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我县夯实“三大基础”、推进“四大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强化政治引领。各乡镇、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将其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高防灾减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推动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大力推进安全发展。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决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

(二)严格党政领导责任。严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实施细则要求,制定落实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党委每季度,政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判重大安全风险,研究解决安全重大问题。推进安委办实体化运行。党政领导干部每月至少深入一线调研指导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三)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平顺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要求,压实监管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分类分级监管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明确并落实新兴行业领域和职能交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对危险化学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环节多的领域,抓实全链条安全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落实“十必查”和“十查十到位”,积极采用“执法+专家”模式,注重发挥专家优势,对发现问题的企业重点进行技术指导。

(四)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履职尽责承诺等规章制度,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重点行业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实现安全生产自主管理、自我约束、全员参与、持续改进,依法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五)完善全员安全责任。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考核奖惩。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常态化,将安全责任向岗位、向个人延伸。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标准,持续深化反“三违”活动,让每个人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确保一线工作人员明确安全任务、明晰安全风险、掌握安全技能、熟悉管控措施,做到人人都是安全员、处处都是安全岗。

二、加强安全风险防范,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六)全面加强源头管控。发改、工信、行政审批等部门要建立完善并落实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实施联合审查,严格规划、立项、建设等源头环节安全管控。认真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措施,严禁承接其他地区转移的淘汰落后项目。

(七)开展超前风险研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季节性和安全生产特点,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风险预判,对症制定源头防控措施,完善强化安全风险隐患市级部门季预判、县级部门月预判、基层单位周预判、班组场点日预判工作机制。建立并严格落实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危害辨识、分级分类和风险告知,从组织、制度、技术、工程治理、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有效管控。监管部门要对企业风险辨识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八)加强隐患高质量整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高质量整改提高机制,继续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五项制度”(即隐患排查日报告制度、隐患排查高质量整改制度、隐患排查无缝对接制度、隐患排查专家参与制度、分级分类安全生产谈心谈话制度)和“一个不放心名单”台账管理,全面强化隐患高质量整改和源头治理。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精准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并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工“双报告”,监管部门要挂牌督办。建立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吹哨人”和举报奖励制度。高危行业领域探索建立双重预防机制信息系统。

(九)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严格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配套制度标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编制并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取缔;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挂牌督办等措施;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三、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化专项整治

(十)金属非金属和尾矿库。强化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推动落实淘汰退出、整合重组、改造提升“三个一批”。落实非煤矿山最低生产建设规模、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推进矿产资源整合,优化开采布局,实现矿权、规划、生产系统、开采主体、管理经营“五统一”。推进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新改扩建以及整合的地下矿山优先采用尾矿充填采矿法。新建尾矿库应采用干式排尾技术,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必须有配套矿山;推进无生产经营主体和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闭库销号。

(十一)交通运输。持续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治理行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非法营运、非法挂靠、“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违反禁限行规定、农用机动车载人等违法行为。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继续推广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机制。加快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旧桥梁改造。推进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在农村公路路堤高度超过30米的险要路段安装护栏。

(十二)建设工程施工。持续开展模架支撑、基坑(土方)开挖、起重机械吊装安拆等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和安全网等实体安全防护措施,严格规范安全带、安全帽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范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落实农村自建房有关规定标准,深化城乡房屋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十三)经营性自建房。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双通知、一报告”要求,突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制定“一栋一策”整治措施,实施分类整治、逐栋验收、对账销号。经营性自建房必须具有房屋安全合格证明,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手续。

(十四)消防。以学校、医院、养老服务机构、文物古建筑、危化企业、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公共娱乐场所为重点,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乡村、城乡接合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商住混合体建筑、老旧小区、“多合一”、群租房等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强化电动自行车、大型仓储物流等新业态新领域的火灾风险管控。

(十五)危险化学品。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危险化学品老旧生产装置、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油气储存企业、油气长输管道等专项治理工作,全覆盖推广应用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精准防控。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试点建设和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

(十六)燃气。落实管网更新改造、“三项强制措施”以及天然气置换人工煤气专项整治工作措施。深化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扎实排查治理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燃气使用事故隐患。加强燃气企业经营许可动态考核,推进县城燃气企业信息化、智慧化建设。

四、推进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十七)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加强各灾种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厘清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移民搬迁、应急指挥救援中心建设、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等九大重点工程建设,推广应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全面提升灾害防治水平。

(十八)做好重点灾种防范工作。

森林草原火灾:严格落实林长制和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责任制强化群防群控、网格化管理和巡护巡查。加快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蓄水池等设施建设,绘制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持续推进“防火码”应用。严格执行省、市、县政府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严厉查处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违法农事用火、祭祀用火、野外吸烟等易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五位一体”的森林防火体系。

水旱灾害:实施水库和淤地坝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河道堤防维修、山洪沟道治理防洪能力提升等工程。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和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推进涉河建筑物、河道内林木等阻水问题清理整治。强化暴雨预警和应急响应,健全临灾关、停机制。统筹做好抗旱保供水工作。

地震灾害: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和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建设。做好震情监视跟踪研判,开展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信息服务试运行。做好冻融期、汛期等重点时段防范。加强城市活动断层探测,推进重点地区地震安全性评价。

地质灾害:加强地质灾害趋势研判会商和风险调查评价,及时预警,建立应对处置行动联动机制,推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区域间救援协同。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和搬迁避让。突出汛期、冻融期等重点时段,加强巡查监测和预警发布,及时组织涉险群众转移避险。

气象灾害:完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加强城市及重点区域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防雷设施建设,严格气象灾害风险防控,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防雹助力减灾救灾工作。

(十九)完善预警响应衔接联动机制。健全多部门、多媒体预警信息即时共享机制,完善发布渠道,打通预警信息发布的“最后一公里”。健全灾害预警“叫应”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强化预警行动措施落实,必要时采取关闭易受灾区域的公共场所、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以及停工、停学、停业、停运、交通管控等刚性措施,做到精准响应。各乡镇、部门和村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全面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现代应急管理体系。

五、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方位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二十)强化基层监管力量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基层消防等应急力量建设,保障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经费,强化技术装备支撑。各乡镇和村(社区)要确定安全网格员。形成“安全隐患有人查、应急工作有人管”的局面。

(二十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水平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22〕13号)要求,全面实施“企业安全管理、员工安全素质、部门安全监管”提档升级工程,进一步巩固基础、弥补短板、扩面体质,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企业要建立常态化的全员隐患自查自纠机制,全面落实人、机、环、管四要素,将基础建设每一项规定,每一项要求细化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真正把“一库、一册、一训、一试”的企业全员安全素质提升机制落到实处。监管部门重点要加强对企业隐患源头治理机制建立运行情况的检查督导,要将该项内容纳入执法检查清单,逢查必验,不健全的要督促整改完善,不落实、假落实的依法予以处罚。

(二十二)加大科技信息化建设力度。开展安全生产关键技术、重大灾害防治攻关。统筹推进监管执法、监测预警、指挥救援等业务系统应用和数据汇集共享,提高信息化支撑保障能力。

(二十三)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工艺、重大危险源的精细化工企业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达到三级或者合格以上标准,加强动态管理。推进新材料、新业态和新领域消防标准化建设。将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分类分级的重要依据,实施差异化监管。

(二十四)强化宣传培训。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栏。加强领导干部安全和应急管理专业化培训,开展应急管理干部实战大练兵,深化安全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和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严格“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推进应急管理培训教育基地建设。

六、做足做好应急准备,提升应对突发事故处置能力

(二十五)积极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紧密结合新发展阶段灾害事故演变生成的新情况,及时组织做好灾害事故应急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的编修工作,特别要针对性编制好巨灾大灾应急预案和重要目标、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等的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大力推行应急预案常态化实战演练及评估修订制度。科学做好应急物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进一步完善全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完善消防救援队伍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的联勤、联训、联战工作机制,开展联战联训协同练兵。

(二十六)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和物资保障。全面推进我县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强化发挥现有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力量,推进政府购买应急救援力量的整体编成、训练协同和救援联动,推进综合救援力量建设,全力打造“一专多能型”综合应急救援力量。扩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规模,增加储备品种,完善我县救灾物资储备库。

(二十七)有效应对处置事故灾害。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推进值班值守工作规范化。加强会商研判和应急调度,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对准备,确保快速联动响应、科学高效处置、及时救灾救助。

八、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二十八)加强警示教育。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和典型事故,采取召开现场会、通报、制作警示教育片等措施开展警示教育,真正起到“发生一起事故,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对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要及时公开,并按规定进行研判、评估。

(二十九)依法追责问责。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约谈问责。对瞒报事故、抽查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从严责任追究。



平顺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