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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00124 | 成文日期:2021-12-15 |
发文机关:北耽车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1-12-15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职责 |
1、负责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方案。
3、研究制定、执行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农业生产和综合开发等工作,负责对辖区内村级财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技、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及流动人口的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宗教、民政工作,做好救灾救济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维护稳定。
7、负责办理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