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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23127 成文日期:2026-10-15
发文机关:北耽车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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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耽车乡召开农村自建房建设管理暨农村危旧房屋拆除专项行动部署会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10月12日,北耽车乡召开农村自建房建设管理暨农村危旧房屋拆除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各支部书记、主任参加。

工作总体任务:通过开展农村危旧房屋拆除专项行动,清理拆除全乡所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旧房屋,特别是已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后留下的危旧房屋,以及村集体等各类组织所属的危旧房屋,实现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总目标。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是农村危旧房屋拆除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成立工作专班,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强力推进辖区危旧房屋拆除工作。乡村两级干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2、摸底建档。各村对所辖区域内农村危旧房屋开展排查,全面核查房屋权属、危房等级、使用现状,并进行逐户测量、采集影像资料,填写《平顺县农村危旧房屋信息登记表》,建立一户一档拆除台账,对房屋危险等级有异议的,由县住建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对鉴定为D级的列入拆除范围。

3、拆除实施。拆除危旧房屋统一由北耽车乡组织实施,鼓励引导群众自行拆除;对不能自行拆除的,由北耽车乡人民政府下发限期拆除通知后,委托合规施工队伍作业,各村全程现场监管,落实安全防护、区域围挡、警示警戒措施,文明规范施工,确保安全无事故。在拆除实施过程中,坚决依法打击故意阻拦施工、寻衅滋事的行为。对拒不配合、应拆未拆的农村危旧房屋后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房主和村委负相关法律责任。

4、加强舆论宣传。北耽车乡各村要积极宣传农村危旧房屋拆除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政策法规,使专项行动家喻户晓,营造全县上下积极参与、共同行动、合力攻坚的浓厚氛围。

             

         (编辑人:王  琳 审核人:李文华  杨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