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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成文日期2021-12-25
发文机关北耽车乡 发布日期202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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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耽车乡开展2022年度医保征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关于转发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长医保发〔2021〕25号)和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长治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长医保函〔202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登记

凡具有我县户籍人口和取得我县居住证人员均可参保。首次参保的城乡居民,可以到户籍所在村或居住地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已办理过参保登记但身份证号、参保地发生变更的,应在缴费确认完成后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变更。 

二、缴费标准

2021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580元,2021年预收2022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20元。根据山西省医保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医保发〔2021〕17号)文件精神,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和医疗互助发展,不断壮大慈善救助,形成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为居民购买和参保群众自愿购买县人寿保险等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保险期限为一年,可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步收缴同步生效,以增强人民群众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三、征收期限

集中征缴期原则上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25日,集中征缴期间每月1-25日可办理缴费。2021年出生的新生儿错过2021年度缴费期的,可于2022年3月底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四、缴费渠道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以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办理缴费: 

(一)自行缴费。缴费人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可以通过微信、协作银行(农信社、光大、农行、中行、邮储、建行、工行、晋商)手机APP、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办理缴费;也可以到协作银行网点通过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 1.微信缴费。参保人可登录微信进入【支付】-【城市服务】- 【社保】-【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缴费,再次提示:进入缴费页面,务必选择正确的参保地进行缴费。

1.微信缴费。参保人可登录微信进入【支付】-【城市服务】- 【社保】-【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缴费,再次提示:进入缴费页面,务必选择正确的参保地进行缴费。选择缴费年限时,日常缴费的选择“2022年”;特殊缴费的选择“特殊缴费”。2.银行缴费。缴费人可通过协作银行手机APP自行完成缴费;也可使用该商业银行卡或现金,通过其网点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通过手机APP缴费选择缴费年限时,正常缴费的选择“2022年”;特殊缴费的选择“特殊缴费”。

2.银行缴费。缴费人可通过协作银行手机APP自行完成缴费;也可使用该商业银行卡或现金,通过其网点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通过手机APP缴费选择缴费年限时,正常缴费的选择“2022年”;特殊缴费的选择“特殊缴费”。

3.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缴费。缴费人选择【自然人登录】山西省电子税务局,未注册的可选择【银联实名认证注册】或【已获取个人注册码用户注册】,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选择【社会保险费申报及缴纳】进行缴费。选择【银联实名认证注册】,需录入身份信息、银行卡、银行预留手机号等资料;选择【已获取个人注册码用户注册】,需提前到办税服务厅获取注册码。缴费人通过银行手机APP或柜台与银行签订两方协议后,可在网上直接缴费。

    (二)集中代收。缴费人选择由村委会、商业银行等协办人员集中代收的,协办人员可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等多种渠道代办完成缴费;村集体补助、资助等由协办人员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费。

    (三)社保缴费专用POS机。缴费人可以到办税服务厅通过社保缴费专用POS机进行刷卡缴费。

    (四)现金缴费。为满足群众需求,税务部门开通了现金缴费渠道,缴费人可以持人民币现金在办税服务厅进行社保缴费。

    五、特殊人员缴费

    (一)不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人员:稳定脱贫人口由个人全额缴纳,每人320元。

    (二)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人员:特困人员(包括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儿童,下同)。

    (三)医疗救助基金定额资助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包括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不含已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人员,下同)、返贫致贫人口;未纳入上述人员的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和肇事肇祸严重精神病患者。定额资助标准,每人280元。个人缴费40元。

    (四)缴费方式及流程

    1.缴费方式。特殊人员(含稳定脱贫人口)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实行集中代收、医保缴纳方式,具体由各乡镇、村(社区)组织实施集中代收,通过医保部门渠道缴纳财政专户。

    2.缴费流程。

    1)名单确认。医保局根据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残联、卫体局提供的参保资助名单,以乡镇、村(社区)为单位梳理资助名单并移交乡镇,由乡镇组织各村(社区)代收特殊困难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2)代收资金。由各村(社区)逐一通知到特殊困难人员及时进行缴费,对缴纳个人部分医保费的特殊困难人员要在下发名单的基础上另建电子缴费名单(医保局提供Excel格式,用于导入国家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对未缴纳的特殊困难人员要签订告知,履行告知义务,动员其及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免影响医保待遇。集中代收结束后,缴费人员名单及时在各村(社区)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3)资金缴纳。各村(社区)代收特殊困难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后,要在12月底前将代收资金(附交费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加盖村委和乡镇政府公章)缴纳至县医保中心收入户,县医保中心认真审核代缴资金和人员名单无误后,按村统一开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专用票据。

    (五)动态调整新增人员。动态调整新增错过缴费期的易返贫致贫人口、返贫致贫人口,资助参保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财政补助,个人需缴纳部分由个人出资。对动态调整中新增的资助参保对象已参保缴费的,其个人缴费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