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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10466 | 成文日期:2021-05-24 |
发文机关:北耽车乡 | 发布日期:2021-05-24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要求:1、申贷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的还款能力;3、贷款用途合规合法,不能用于非生产性支出,或交由他人使用;4、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
支持对象: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以户为单位。
贷款金额: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对符合条件的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贷款期限:3年期(含)以内。
贷款利率:1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按照1年期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1年期至3年期(含)贷款利率按照5年期以上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
担保方式:免担保免抵押。
贴息方式:5万元(含)以内政府财政全额贴息。
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开展经营。主要包括种植、养殖、乡村旅游、农家乐、维修、加工、餐饮、小商店、销售、收购等。
(编辑人:康熙象 审核人:路曙光 王红飞 杨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