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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8803 | 成文日期:2023-04-07 |
发文机关:北耽车乡 | 发布日期:2023-04-07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老年人补贴名称: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
补贴依据:《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晋民发〔2019〕30号)、《长治市民政局 长治市财政局转发<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长民发〔2022〕83号)补贴对象:全乡低保中的高龄、失能老年人
补贴内容和标准:
(一)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70元;
(二)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100元 。(两项都符合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
补贴方式:社会化发放
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对于低保对象中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不经过个人申请由各乡(镇)直接纳入高龄补贴发放范围。对于低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的重病(省定39种病种)和重残(一二级残疾和三级智力精神)人员,可不经医疗部门鉴定,凭诊断书和残疾证由各乡镇直接纳入失能补贴范围;
办理流程:对于低保对象中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不经过个人申请由各乡(镇)直接纳入高龄补贴发放范围。对于低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的重病(省定39种病种)和重残(一二级残疾和三级智力精神)人员,可不经医疗部门鉴定,凭诊断书和残疾证由各乡镇直接纳入失能补贴范围;
办理部门:北耽车乡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与城乡低保同步按月办理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北耽车乡便民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55-888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