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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8300 | 成文日期:2020-11-26 |
发文机关:北耽车乡 | 发布日期:2020-11-26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为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深刻汲取“8?29”襄汾乡饭店坍塌事故教训,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根据省、市、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决定在全乡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弘扬斗争精神,从坚决有力防范化解好重大风险高度,狠抓隐患排查整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住房安全,通过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摸排我乡房屋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对全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同步建立和完善全乡房屋建筑基本信息数据库。
到2020年12月上旬,重点完成对用作经营的房屋和人员密集场所等两类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
到2021年5月底,完成两类重点房屋的安全隐患整治,完成对两类重点房屋之外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全乡房屋基本情况,建立住房档案。
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全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为进一步完善城乡房屋建设地方性法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建成城乡房屋数据平台,实现房屋数据化管理,加快推动基于BIM、CIM的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排查。各村要统筹各方力量,组织专人,会同技术人员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全面开展房屋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加大对违法建筑、危险建筑的排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1、排查内容。
(1)房屋基本情况。全面排查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设地点、产权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层数及面积、土地性质、房屋用途、房屋用能方式等。
(2)违法违规建筑情况。以违法建设和违法加建、改建、扩建,特别是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为重点,全面排查各类房屋用地、规划、建设、消防、设施设备等相关手续办理和私搭乱建、违规改变房屋用途等情况。
(3)危险建筑情况。房屋结构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农村预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变承重结构装修,各类外装修及外挂保温层、装饰线条、广告牌匾、贴面是否有脱落危险等;消防用电燃气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燃气设备安装使用及线路管路敷设维护是否符合要求,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房屋选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场地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边坡是否稳定等;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装饰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各类临时用房的场地、消防、用电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违规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等。
2.实施路径。
分两条路径排查:村庄按照乡镇所在地、中心村、一般村的路径排查,村庄内房屋按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自住房、其他房屋的路径排查。
3.建立房屋档案和数据平台。
排查人员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房屋信息档案。信息录入国家管理平台,实行分类编号登记。
(二)实施精准整治。各村要加强对房屋安全隐患研判、鉴定、整治、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两清单、一台账”,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
1.集中研判。各村组织排查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集中研判,区分安全、一般安全隐患和严重安全隐患。
对研判结果为安全的房屋、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已经鉴定为安全的住房,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档案。
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住房,依据隐患清单,分类提出整治清单。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提出鉴定建议。
对研判结果为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当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住房以及无法确定隐患等级的房屋,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对加建、改建、扩建以及结构形式复杂、6米以上跨度的房屋和钢网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的,全部进行技术复核,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进行安全鉴定,提出整治要求;无相应资质单位设计施工的,直接进行安全鉴定。
3.分类整治。根据研判和鉴定结果,列出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对照清单开展整治,对重点隐患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对照清单,按要求限期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鉴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无法加固修缮的予以拆除。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以及违法违规加建、改建、扩建造成安全隐患的违建部分,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4.整治验收。要规范验收程序,实施分级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整治,由乡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其他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由乡人民政府组织验收。乡、村两级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四、时间安排
(一)重点排查(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对两类重点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二)重点整治(2020年10月—2021年5月)。对两类重点房屋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完成整治。
(三)全面排查(2021年1月—2021年5月)。全面排查两类重点房屋之外的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农村住房档案。
(四)全面整治(2021年1月—2022年12月)。基本完成全乡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北耽车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辖办公室,负责抓好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
各机关、各村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乡干部实行包片、包村。各村支书、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承担并履行好规定的排查职责任务。
(二)强化纪律保障。
各机关、各村要主动作为,奋勇担当,以铁的纪律抓好工作落实,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特别是因专项排查力度不大造成新的责任事故,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督查考核。
乡政府成立督导协调组,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进展缓慢的村进行挂牌督办,对重点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乡领导小组对全乡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自2020年11月起,于每周四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乡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氛围营造。
各村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氛围、广泛发动,加强政策和安全知识教育,做细群众工作,引导群众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