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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11437 | 成文日期: |
发文机关:平顺县商务发展中心 | 发布日期:2021-04-09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公开条例》),做好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根据《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明确“一发三审”责任
为加强商务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一发三审”制度。中心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办公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信息确定后发布人按要求发布。
二、规范“一发三审”流程
一审:由办公室负责人承担,负责把好中心政府信息的语言文字关,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避免出现错敏字、病句、文字表述不规范等低级错误。
二审:由中心分管负责人承担,在全面了解信息内容的基础上,从更高角度对内容的中心主题、质量和表现形式等,进行原则性审核。
三审: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从全中心的角度进行最后审核把关,并确定是否作为政府信息上网发布。
一发:由单位信息发布人承担,把信息公开审核表发县信息工作群确认后,按信息公布格式要求进行规范发布。
三、审核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
3.表述准确,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四、其他
1、本制度由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平顺县商务发展中心
2021年6月8日